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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 16 号江苏海鸥

   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 楼 3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6,029,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32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敖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余知雯因公缺席会议;独立董事许良虎、
   刘麟因公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立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潘伟荣列席本次会议;
   助理总经理陈健、刘建忠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975,200 99.8822       54,200    0.117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975,200 99.8822           54,200     0.117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调
          整公司配
          股公开发
  1       行证券方         3,845,500       98.6101     54,200         1.3899      0          0.0000
          案之决议
          有效期的
            议案》
          《关于调
          整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
  2       全权办理         3,845,500       98.6101     54,200         1.3899      0          0.0000
          本次公司
          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
          具体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磊、黄凌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