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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9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苏

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权小锋、方世南及董事 LIM KOK

OON 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权小锋担任。2018 年 6 月第二届董

事会同意选举权小锋先生、方世南先生、LIM KOK OON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权小锋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8 年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

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如下:

    2018 年 4 月 12 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7 年度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

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并就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编制了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

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并就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

    2018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编制了 2018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及摘要后审计委

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并就公司财务报表及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发表了意见。

    2018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编制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并就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

    2018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聘请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众华”)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交易标的资产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 6070 号”《审计报告》。公司根据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众华根据该等备考财务

报表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 6068 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为本

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上海申威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出具了“沪申威评报字

〔2018〕第 1275 号”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就以上

审计及评估等报告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公司进行 2017 年度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审计师进行沟通,大致确定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同审计师就审计中的问题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

意见后,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对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认为: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和

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能力,能胜任审计工作。

   (二)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能较好的完

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审计业务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

议续聘众华事务所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四)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已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审计部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职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职责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

进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

了积极作用。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权小锋、方世南、LIM KOK OON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