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0-01-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
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自 2019 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
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向晓娟、宋建洪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1 月 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宋建洪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自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1
4、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流水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并复印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文件。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日盈电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
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
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日盈电子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
日,日盈电子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日盈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
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人逐月核对了
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日盈电
2
子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
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
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上市以来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查阅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与财务负责人沟通,保荐人了解到
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29,756.21 万元,较 2018 年同期上升 21.40%;
营业利润为 1,684.86 万元,较 2018 年同期下降 3.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519.03 元,较 2018 年同期下降 0.56%。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状况正常,
预计 2019 年全年公司经营情况总体保持平稳。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3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日盈电子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日盈电子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人认为:自
2019 年以来,日盈电子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截
至现场检查之日,日盈电子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向晓娟 宋建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