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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瑞机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7-1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泰瑞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泰瑞机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认
真、审慎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泰
瑞机器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1,000,000 股,每股
面 值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7.83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99,3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59,864.3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54,570,135.7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泰瑞机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7〕41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
监管协议。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核准文号
                                                             资金金额
                                      浙江泰瑞
          年产 800 台套智能化精密注                                      德 经 技 备 案
    1                                 重型机械   16,280.00   16,280.00
          塑机技术改造项目                                               [2015]205 号
                                      有限公司
          大型两板及全电动精密智能                                       杭经开经技备案
    2                                   公司      7,892.00    7,892.00
          注塑机技术改造项目                                             [2015]20 号
                                                                         杭经开经技备案
    3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      3,470.00    3,470.00
                                                                         [2015]21 号
                                                                         杭经开经技备案
    4     区域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      4,245.00    4,245.00
                                                                         [2015]22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5,000.00    3,570.01   -
                    合计                         36,887.00   35,457.01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截止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 1 个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19033101040019926         24,738,357.45           活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拟投    实际以募集资                    闲置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节余资金                   节余总金额
                  资金额        金投入金额                    金收益净额
 技术中心升
              34,700,000.00   11,308,465.45   23,391,534.55   1,346,822.90   24,738,357.45
 级改造项目
注:节余总金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
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由于该募投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项目实施过程中,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变化,
公司对原有技术研发中心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投项
目中部分软件、设备的采购投入。同时,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的实施费用。


    同时,根据公司研发战略,公司强化了与高校的科研合作,特别是与北京化
工大学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高分子材料智能成型装备及技术的发
展需求及产业结构特色”领域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依托北京化工大学科研、
学科及人才优势,双方联合成立了“高分子材料智能 3D 成型技术联合研发中心”。
共建联合研发中心(双方共同出资金及配套人员、试验场地、实验设备、成果转
化中试基地),也减少了募集资金的相关投入。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
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更合
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4,738,357.45 元(包含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的理财收益、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1,346,822.90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法律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4,738,357.4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将上述结
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
同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文件,对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瑞机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泰瑞机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刘华                   富博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