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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3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
案》,公司对一批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进行核销。本次
核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应付款项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依照依法合规、规范
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进行核销,本
次核销的应付款项共 27 笔,合计金额为 720,192.72 元。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销应付款项为长期挂账无人催收、债权人注销、吊销或
债权人无法联系等原因形成的无需支付的款项,且账龄均超过 4 年。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上述长期挂账应付款项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合计 720,192.72 元,计入 201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
将增加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20,192.72 元。本次核销真实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合理、充分,能够使公司的资产、负债
状况更切合实际,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
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
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备查文件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