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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德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振德医
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收购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迪斯”)
70%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
效。
    2、公司通过收购的方式实现对苏州美迪斯控股,有利于公司整
合与苏州美迪斯在生产、技术以及渠道等方面资源,形成一定协同效
应,丰富公司产品线和销售渠道,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收购转让方的核心管理人员对苏州美迪斯未来两年进行
了业绩承诺,并在《关于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4、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工作按照国
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
则,得出的资产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我们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
司 70%股权。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