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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2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旭升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文件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预计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准则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