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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
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2019年8月15日,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
[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
进行修订。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
策,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
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
                  250,211,939.40                    250,211,939.40
收账款

应收票据                             1,579,970.51                      1,579,970.51

应收账款                           248,631,968.89                    248,631,968.89

应付票据及应
                  389,892,851.83                    390,105,712.33
付账款
应付票据                       198,341,290.36                  198,341,290.36

应付账款                       191,551,561.47                  191,764,421.97

    执行上述新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
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
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仅
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