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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懋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及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0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及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截至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陈少琳女士、副总经理崔广三先生及部分员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共计 8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5%。

     本次增持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
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018 年 2 月 8 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以及部分员工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其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陈少琳女士、
副总经理崔广三先生及部分员工。

    2、本次增持前相关董事、高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


                            已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姓名
                                                               (%)
             直接持有股数     间接持有股数     合计持有股数
    陈少琳        180,000       1,575,472.5       1,755,472.50       0.7433


    崔广三        225,000              0              225,000        0.0952


     合计         405,000       1,575,472.5       1,980,472.50       0.83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陈少琳女士、副总经理崔广三先生及部分员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8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5%。具体增
持情况如下:

    (1)本次部分董事、高管,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                     增持后直接
                            本次增持                     增持后直接
   姓名        增持时间                    均价(元/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数(股)
                                              股)                       (%)


  陈少琳       2018.02.08     10,000          22.58        190,000        0.0804


  崔广三       2018.02.08     5,000           22.58        230,000        0.0973


   合计                       15,000                       420,000        0.1777




    (2)本次增持的员工共 65 人,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73,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312%。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管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
增持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买卖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
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