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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2017-09-19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5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
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通知,福鞍控股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 A 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福鞍控股目前持有本公司 121,912,500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总数的 60.96%。根据福鞍控股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本次可交换公司
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时点为以下两者中的较晚者:(1)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
束之日起满 6 个月的第 1 个交易日;(2)福鞍股份限售股解禁日(2018 年 4 月
25 日)之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鞍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959 号),福鞍控股获
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可交换债券。
    福鞍控股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关于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