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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鞍股份:关于不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8 年 7 月 20 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08 元/股。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15 元(含税);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
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3.07 元/股。

    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上证工业类指数(000004.SH)
收盘点数在该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相比于定价基准日前
一交易日收盘点数(即 2,528.70 点)跌幅超过 20%,且公司股票在该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交易股票发行价格 12.44 元/
股,即本次交易已触发发行股份价格调整方案的调价条件。

    若进行价格调整,公司发行股份数量增加,总股本增加,每股收益相应被摊
薄。董事会认为,本次不进行价格调整,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具有充分的信心,本次交易完成后,归属于公司
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将得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更好的推进本次重组工作的需要,经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价格保持不变。
    本次交易不进行价格调整,本次交易标的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后股东持股比
例等较原方案均不发生变化,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