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9-04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87,533,123.0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167,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311,348.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全部到 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CDA40113 号《验 资报告》。 二、 招股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以及《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利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号 号 总额 金投资额 家园生产基地 川投资备 郫都区经济信息和科 1 改扩建建设项 33,011.00 30,925.67 【2018-510124-14-03-242529】 学技术局 目 JXQB-0022 号 双流生产基地 川投资备 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 2 改扩建建设项 7,159.56 6,159.56 【2018-510122-14-03-242374】 展局 目 JXQB-0029 号 营销服务体系 川投资备 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 3 和信息化综合 12,845.90 11,845.90 【2018-510122-14-03-255928】 展局 配套建设项目 JXQB-0143 号 合 计 53,016.46 48,931.13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 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 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发行人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 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 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款 项 合 计 人 民 币 85,823,542.75 元 , 本 次 拟 置 换 人 民 币 85,823,542.75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用募 本次拟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 换的募集 号 投资额 资金金额 1 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33,011.00 30,925.67 1,776.08 2 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7,159.56 6,159.56 900.41 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 3 12,845.90 11,845.90 5,905.86 套建设项目 合计 53,016.46 48,931.13 8,582.35 四、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 《XYZH/2019CDA40113》号验资报告,上市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将扣除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49,108,535.85 元后 的募集资金余额 507,058,664.15 元划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账 号为 630922239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66,855,851.88 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止,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 立的账号为 630922239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 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 项 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89,311,348.12 元以及尚未支付划转的发 行费用 17,747,316.03 元。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 分发行费用,截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止,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人民币 1,709,580.33 元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用 以自有资金支付金 本次拟置换的 序号 说明 (不含税) 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66,855,851.88 1,709,580.33 1,709,580.33 自有资金支付 合计 66,855,851.88 1,709,580.33 1,709,580.33 —— 五、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 事项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 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同时本次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募集资金置换。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9CD40197》的 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味食品公司截至2019年8月23日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