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派思股份: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现有全体激励对象(指吕文哲、李启明、姚健华、张
风华和邱赓屾)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14万股进行
回购注销处理。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4 万股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403,302,277 股变更为 402,162,277 股。
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
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泉北路42号公司证券部
    2、邮编:116600
   3、申报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9月10日9:00-12:00;12:3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人: 证券事务部
    5、联系电话:0411-62493369
    6、传真:0411-62493339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