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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思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11-14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正在筹划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收购上海华彗曙智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银川中油精诚燃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子长华成天然
      气有限公司 65%股权。本次收购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
      前置条件,若未成功实施非公开发行,则本次收购无法实施。
      上述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事项能否
      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
      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
易日(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
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
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正在筹划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华彗
曙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银川中油精诚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子长华成
天然气有限公司65%股权。该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
易协议,该事项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
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具
体情况请见公司2019年11月14日披露的《派思股份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号)。

     2、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
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情形,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并购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
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
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
于收购上海华彗曙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银川中油精诚燃气有限公司100%
股权、子长华成天然气有限公司65%股权,及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
次收购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置条件,若未成功实施非公
开发行,则本次收购无法实施。

    2、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
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
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