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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2-1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贷款。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