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银行: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期限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
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
个月,将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期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江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698 号)。
鉴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即将到期,
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以
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
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