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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乐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 2018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黄兴先生、
独立董事姚欣先生、董事长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 女士,其中主任委员
由会计专业人士黄兴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会议:
 1、2018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听取了《2018 年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及《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2018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我乐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
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协调事宜,提高审计效率,履行了协助公
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2、在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审工作安排,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
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
会相关会议,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完毕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
审议。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计划进行了审
阅,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季
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5、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意
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审计委员会认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较好地履行相关职责。2019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规
范履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