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贸易”)
2、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雅仕贸
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1)。
为满足雅仕贸易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雅仕贸易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 9,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为雅仕贸易本次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 9,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 万元整
2、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 8 号 207 室
3、法定代表人:王明玮
4、经营范围:易制爆危化品:硝酸、硫磺;一般危化品:正磷酸、白磷、
氢氧化钠、甲醇、乙醇【无水】、丙烯、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石油原
油、二硫化碳、粗苯、苯酚、正丁烷、1,4-二甲苯、甲酸、三氯氧磷、三氯化磷、
煤焦沥青;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不得存储);其他经营:谷物、豆及薯类、饲料、
棉、麻、硫化镍、沥青、氯碱、化肥、耐火材料、煤炭、矿产品、化工产品、炭
素制品、金属及制品、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沥青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
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承办海运、陆运、空运
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租船、订舱、配载、签单、仓储、物流
加工(熔硫造粒,但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揽货、中转、报关、报检、运费结算、
结汇、包装、装拆箱、缮制单据、委托铁路运输、开展多式联运及运输的咨询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159.51 18,881.78
负债总额 27,646.24 15,365.53
其中:银行借款(包括长期与短期) 1,832.39 5,676.76
流动负债 27,646.24 15,365.53
净资产 4,513.27 3,516.25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220.67 52,570.22
净利润 1,279.88 490.55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乙方)
3、担保最高本金金额:9,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4.1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
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务的确定日;
4.2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甲方对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
4.3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
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
期之日。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
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雅仕贸易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
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
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
司对雅仕贸易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28%。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基”)向
银行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有关银行签订有关担保协议。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公司 雅仕贸易 9,000 2018 年 12 月 17 日 2020 年 1 月 10 日 是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