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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6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邱杨友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未发现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进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任命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
意聘任邱杨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对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安徽杰羽制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安徽杰羽制鞋机械科技有
限公司 51%股权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拓展公司的市场
领域,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安徽杰羽制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51%股
权。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杰克智能高端缝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规
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子
公司开展的杰克智能高端缝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加快公司智能缝
制设备生产线的组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的战略实施,从根
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杰克智能高端缝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规
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推进公司智能缝制和国际化
战略步伐,进一步拓展业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
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公司本次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韩洪灵、张世东、龚   焱、李有星




                                                    2018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