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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5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年产 2 万台特种工业缝纫机技改项目和年产 45 万台永磁伺服电
机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100 万台智能节能工业缝纫机项目是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年产 2 万台特种工业缝纫机技改项目和年
产 45 万台永磁伺服电机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年产 100 万台智能节能工
业缝纫机项目。


    二、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杰羽与池州旭豪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未导致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上客观、合规、公允,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韩洪灵、张世东、龚   焱、李有星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