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19-11-14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9-113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除两名拟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
233 名调整为 231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633 万股调整为 632 万股
以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为授予日,授予 231 名激励对象 632 万股
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