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井食品:关于签订相关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1-29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19-11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相关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张清苗先生作出决
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营销”)、
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州安井”)分别与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冻品先生”)
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签署《简易销售合同》、《委托加工协议(蚝油肉片)》、
《委托加工协议(金铃卷)》,约定向关联方冻品先生销售菜肴类商品,涉及总
金额约 350.01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 5 月 13 日,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 2019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约 14,706.98 万元。(公告编号:临 2019-023)

                                    1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截至披露日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日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易类                                    2019 年度预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    际发生金额差
    别                                          计额度
                                                                    额        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14,500.00          8,508.97
                                                                              实际发生额为
 购买商品      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200.00            21.48        截至 2019 年

 销售商品      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6.98              6.98        11 月 28 日的
                                                                              实际结算金额
 提供劳务      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4.87

   合计                                       14,706.98          8,542.30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涉及总金额约35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至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本次预计
    交易      关联人               联人累计已发         际发生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金额
    类别                           生的交易金额          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厦门冻品
    销售
             先生科技    350.01       350.01              0               不适用
    商品
             有限公司




                                          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倪如铁
    注册资本:1,800 万元
    主要股东:倪如铁、厦门煜巨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施荣旭、福建
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周锦亚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13 日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餐饮供应链管理、菜肴制品销售
    住    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0418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不适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出资 350 万元人民币,持有冻品先生 19.445%的股权,
相关的商事变更手续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办理完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五)的规定,公司参股
冻品先生后,虽不构成对冻品先生经营的重大影响,但从谨慎性出发,仍将冻品
先生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支付能力分析
    冻品先生自成立以来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于近日完成实缴出
资,具有支付本次交易金额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安井营销-冻品先生《简易销售合同》
    1.签订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2.协议各方:甲方: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3
                 乙方: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
    3.协议期限:2019 年 11 月 28 日-2019 年 12 月 28 日
    4.协议事项:乙方购买甲方冷冻调理食品
    5.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同类产品委托加工价格,经过双方谈判确定
    6.支付方式:根据协议约定,乙方收到货物后通过电汇方式付款
    7.协议金额:价税合计金额 3,830,762.73 元人民币
    8.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冻品先生-辽宁安井《委托加工协议(蚝油肉片)》
    1.签订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2.协议各方:甲方: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3.协议期限:2019 年 11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28 日
    4.协议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冻品先生”牌的蚝油肉片产品
    5.定价原则:根据乙方提供产品所需要的原料成本,合理的生产管理成本等,
经双方谈判确定
    6.支付方式:根据协议约定,订单付款账期为月结。当月所有货款,在次月
3号前完成对账,5号前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发票需邮寄到甲方指定的地址,15号前
甲方通过电汇方式完成付款。
    7.协议金额:本协议首批订单涉及价税合计金额 123,600 元人民币
    8.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冻品先生-泰州安井《委托加工协议(金铃卷)》
    1.签订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2.协议各方:甲方: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3.协议期限:2019 年 11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28 日
    4.协议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冻品先生”牌的金铃卷产品
    5.定价原则:根据乙方提供产品所需要的原料成本,合理的生产管理成本等,


                                      4
经双方谈判确定
    6.支付方式:根据协议约定,甲方收到货物后通过电汇方式付款
    7.协议金额:本协议首批订单涉及价税合计金额 735 元人民币
    8.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销
售菜肴类商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速冻菜肴市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约为
0.08%,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简易销售合同》
    2、《委托加工协议(蚝油肉片)》
    3、《委托加工协议(金铃卷)》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