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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灿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32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而对公
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
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
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财政部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
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
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
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
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本次修订要求公司应相应变更原有的会计政
策,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
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以下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