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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尔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31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威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的基
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基于审慎性考
虑,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的审议。上述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取消前述议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公
司合并报表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
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张灿、杨艳伟、贾如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