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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4-2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
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地
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同时,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的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1
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本次股东分红回报的相关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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