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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计总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10-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对设计总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3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
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8,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4 元。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8,120.00 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47,728,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0,807,100.98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920,899.0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84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和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27,873.40               33,588.20                  7,270.23
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16,816.10               19,928.62                  2,622.80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4,060.50                2,203.18                   177.87
  业务布局股权投资项目      3,030.00           3,030.00           3,030.00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0,942.09          20,942.09
         合计              79,750.00          79,692.09          34,042.99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在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暂时进
行现金管理,现已到期。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原募投项目内
具体建设方案、构成明细和募集资金在各项目中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增加了
“业务布局股权投资项目”。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
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
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设计总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
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够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设计总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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