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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景观: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7-008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根据江苏东珠

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

8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

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2017 年 0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69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34,44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937,012,915.1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ZB1194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需
 序号          项目名称
                                   求量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
  1                               78,000.00   根据工程施工业务所需使用该笔资金
            务营运资金项目

  2      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     5,631.13    3,749.64       1,881.49         -

        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
  3                               5,082.08    5,082.08          -             -
                备项目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
  4                               4,988.08    4,988.08          -             -
            能力提升项目
             合 计                93,701.29      -              -             -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

不超过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二)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上述品种、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

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

财产品。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

(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

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开展。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查或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一)东珠景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东珠景

观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东珠景观《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东珠景观上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