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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景观: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05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与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和发展规
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审议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内容事项,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