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情况报告2019-04-27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情况报告
2018 年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
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晓辉先生、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
和董事刘宪武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刘永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8/1/27
会第十五次 2、关于公司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议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六次
2018/4/16 3、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
4、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入与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
会 审 计 委 员 2018/4/26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七次 2、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议
第三届董事
会 审 计 委 员 2018/8/29 1、关于 2018 年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 2、关于公司 2018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
第三届董事
会 审 计 委 员 2018/10/29 1、关于 2018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 2、关于公司 2018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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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8 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对审计计划、审计费用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等方
面进行了审查与确认。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其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四个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督促公司审计部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及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
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2019 年度,我们仍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
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委员:刘永泽、刘晓辉、刘宪武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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