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0 年 3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
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7 人),公
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
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最高资金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业务期间为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 2020 年度继续相互提供担保,授权公
司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继续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
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对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0 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为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曲阳瑞升养殖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与曲阳瑞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阳瑞升”)签订《关
于曲阳瑞升万头母猪养殖小区合作协议书》,并为曲阳瑞升就项目建设进行的借
款金额不超过 7,800 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签署曲阳瑞升养殖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新乐蓬园养殖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与新乐市蓬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蓬园”)签订《关
于新乐市蓬园万头母猪养殖小区合作协议书》,并为新乐蓬园就项目建设进行的
借款金额不超过 7,800 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签署新乐蓬园养殖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
中心 10 号楼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9)。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