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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
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
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
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
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建年产1.5亿袋非PVC软袋输液生       24,612.88                24,612.88
        产线项目

  2     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28,421.00              28,421.00
        新建年产2亿支冻干粉针剂生产线
  3                                        25,018.14              25,018.14
        项目
        新建年产5,000万支分装粉针剂生产
  4                                        12,478.39              12,478.39
        线项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408.50              16,408.50

  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652.58             4,095.7737

  7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1,000.00                      -
                   合计                   128,591.49          111,034.6837

      截至2019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25,947.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916.58万元,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前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17-031)。
      2、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3、授权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时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来源、额度及用途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
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
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
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核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需要,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宜。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
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