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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4,6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之日起方可实施,使用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6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1.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16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653,163.21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0,346,836.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
全部到位,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
第 3-000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的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              金额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输
  1                                          24,612.88                    0
          液生产线项目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
  2                                            28,421.00         22,703.78
          目
          新建年产 2 亿支冻干粉针剂生产
  3                                            25,018.14                 0
          线项目
          新建年产 5,000 万支分装粉针剂
  4                                            12,478.39                 0
          生产线项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408.50          3,147.37
  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095.77             95.89
                   合计                       111,034.68         25,947.04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0,074.13 万元(含投资
理财收益及结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
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
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此次补充流动资金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之日起方可实施,使用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
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人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
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之日起
方可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符合股东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符合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此次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之日起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辰欣药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6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且不会影响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还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同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