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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1-17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广西柳州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
在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
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CHEN,CHUAN 钟柳才 陈建飞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