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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时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6-25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19-069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9
年 1 月新颁布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19 年 4
月证监会修订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的规范公司治理,拟对《东方
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1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至(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条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分之二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的,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会会议决议。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第(六)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超过本公司己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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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式;                                      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办公室或董事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办公室或董事
会决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 会决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并将按网络投票系统服务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机构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股东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
得超过 6 年。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务。


                                      3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数的 1/2。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式和解散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交易等事项;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置;
交易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4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置;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项;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度;
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准预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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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章程关于不        第一百四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
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 人员。
人员。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
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时尚公司章程
(2019 年 6 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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