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龙: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6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
健康发展。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200 万元(含税),剩下的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
酬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的议案》。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及《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