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6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富投资”) 持有本公司 13,713,2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709%。杭州维思捷朗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捷朗”)持有本公司 10,284,81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281%。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杭州维思”)持有本公司 1,028,5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529%。 重庆麒厚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麒厚”)持有本公司 9,256,2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975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杭州维思和重庆麒厚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744,03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9.000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杭州维思减持 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重庆麒厚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和大 1 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苏州捷富投资企业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9,795,159 股 13,713,223 7.3709% (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3,918,064 股 杭州维思捷朗股权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7,346,295 股 投资合伙企业(有 10,284,813 5.5281%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2,938,518 股 限合伙) 杭州维思投资合伙 IPO 前取得:734,679 股 5%以下股东 1,028,551 0.5529%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293,872 股 重庆麒厚西海股权 IPO 前取得:6,611,616 股 5%以下股东 9,256,262 4.9753%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方式取得:2,644,646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 2018 年 6 月 1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 13,713,223 7.3709% 捷富投资、维思捷朗、杭州 合伙) 维思均受同一主体控制。 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 10,284,813 5.5281% 捷富投资、维思捷朗、杭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维思均受同一主体控制。 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 1,028,551 0.5529% 捷富投资、维思捷朗、杭州 2 (有限合伙) 维思均受同一主体控制。 合计 25,026,587 13.4519%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竞价交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合理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拟减持股份来源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 原因 期间 区间 苏州捷富投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8/8 按 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自身资 资企业(有限 6,116,55 3.2877% 过:2,038,852 股 /9 ~ 场 价 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金需求 合伙) 4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9/2 格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过:4,077,702 股 /4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杭州维思捷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8/8 按 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自身资 朗股权投资 4,587,36 2.4657% 过:1,529,122 股 /9 ~ 场 价 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金需求 合伙企业(有 8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9/2 格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限合伙) 过:3,058,246 股 /4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杭州维思投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8/8 按 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自身资 /9 ~ 资合伙企业 458,767 0.2466% 过:152,922 股 2019/2 场 价 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金需求 (有限合伙)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4 格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过:305,845 股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重庆麒厚西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8/7 按 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自身资 海股权投资 5,581,34 3.0000% 过:1,860,448 股 /24 ~ 场 价 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金需求 管理有限公 4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8/1 格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司 过:3,720,896 股 0/21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 1、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杭州维思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股份总数的 2%; 2、重庆麒厚 采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 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捷富投资、杭州捷朗、重庆麒厚、杭州维思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 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机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 本机构所持股份。 (2)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 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每次减持时,根据 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单位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 促本单位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 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 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4 重庆麒厚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数量 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每次减持时,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 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单位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 以督促本单位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 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 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 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3)捷富投资、杭州捷朗、重庆麒厚、杭州维思承诺: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减持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捷富投资、杭州捷朗、重庆麒厚、杭州维思根据自身资金需 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捷富投资、杭州捷朗、重庆麒厚、杭州维思将根据 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