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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成股份: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名称及金额:《仓 颉 庙 中 华 上 古 文 化 园( 一 期 )PPP 项 目 合作合
同》,总投资约人民币  1,580,783,800 元(大写:壹拾伍亿捌仟零柒拾捌万叁
仟捌佰圆)。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 25 年,包括建设
期 3 年和运营期 22 年
    ●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存在的不确定性存在本项目预期效益无法实
现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
位。
    中标后,公司与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
并拟签署《仓 颉 庙 中 华 上 古 文 化 园 ( 一 期 ) PPP 项 目 合作合同》,并按合同
内条款规定成立 PPP 项目公司(SPV 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移交。该事项已经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交易。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
元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5,000 万元,其中仓颉庙旅游出资 5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10%的股份;公司出资 4,5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90%的股份。项
目公司实施仓 颉 庙 中 华 上 古 文 化 园 ( 一 期 ) PPP 项 目 。
    项目公司负责项 目 建设、运营、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一、     项目概况
    公司与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仓颉庙中华上古文化园(一期)
PPP 项目合作合同》。
    以下为合同主要内容:
    1、 甲方: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 乙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仓 颉 庙 中 华 上 古 文 化 园 ( 一 期 ) PPP 项 目
    4、 项目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仓颉庙入口区建设、仓颉庙大门建设、仓颉庙中心区
建设、柏树林种植、下沉式窑洞(一期)建设、中轴景观区建设、四合院综合体
体验区、市政配套工程、主干道路工程等。
    5、 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权利包括:

    对乙方遵守适用法律、相关政策和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
在建设期内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范围和标准进行变更;要求乙方提供建设相
关文件;对乙方在运营期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在乙方违约情况下,要求乙方
支付违约金;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规定终止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义务包括:

    保证乙方经营权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有效;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性,确保本项
目纳入财务部 PPP 项目综合信息平台,受财政部对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确保按照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项目用地,并保证其合法合规性,为本项目的建设
创造必备的施工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政府方有关手续;核定可行性缺口金额并按
期支付;协调将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协调下级单位配合乙方实施工作。

    乙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权利包括:

   本项目合作期内,拥有实施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的权利;
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可行性缺口补助和并收取使用者付费;在合法情况、
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在项目需要融资时可以将项目经营权进行质押;在甲方违
约情况下,有权获得赔偿;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规定终止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义务包括: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责任;及时报
送相关信息和资料;配合甲方的监督工作;确保各项资料符合合同规定;因依法
缴纳因实施本项目应缴纳的税款;确保本项目签署的工程文件、融资文件符合法
律规定,与本合同不相抵触。

   6、 合作方式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在合作期内将本项目融资、设计、建设及运维的权利
授予乙方。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注册成立 PPP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组
建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方案、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方面的权
利,继承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本项目前15个运营年可行性缺口补助为10,091.00万元/年,后7个运营年可
行性缺口补助为9,591.00万元/年,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为218,502.00万元,可
行性缺口补助折现值总额118,387.28万元,折现率为7.00%;22个运营年使用者
付费(预测值)总额为103,294.96万元,使用者付费(预测值)折现值总额为
41,812.63万元,折现率为7.00%。
    项目工程的建设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形式进行。乙方应按要求具有相应的施工
总承包资质或专业资质,甲方同意将施工任务直接委托给乙方。
    本项目初期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 1,580,783,800 元(大写:壹拾伍亿捌仟零
柒拾捌万叁仟捌佰圆)。本项目各期的实际总投资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7、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 25 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完成,共计 3 年。
    五、签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区域,提升公司的
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签订合同存在的风险
   (1)签订合同待 PPP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
设、融资、运营等,公司已做好资金计划与安排,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充分沟通,
取得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项目融资),同时
公司已制订详细的资金计划,但受其它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融资风险将影响本
项目的预期收益。
   (2)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公司已制订了建设方案,若项目公司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施工不当引起的建设投资增加,或是工期延误与建设不达标
(资金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返工),在此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将影响本项
目建设运营及项目的预期效益。
   (3)本项目运营维护周期较长,在运营维护期间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内
的公共设施遭受破坏,经营收入不达标,或是在经营管理不善情况下,使得项目
使用者付费未达到预测标准,将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响,同
时其他因法律、政策的重大变化产生或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也将影响本项目的预
期效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