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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振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12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行职
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昌莲女士、独立董事周洪涛先生、董事沈琴女士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昌莲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利润分配、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及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
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华普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
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督促管理层
落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内控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控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依托自
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等重点领域,遵守独立、
公正、客观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
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我们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
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
懈努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签字页)




       李昌莲




       周洪涛




       沈琴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