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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吉翔钼业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7,742,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6.166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陈乐波、戴建君、苏月明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韬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97,515,454 99.8852           226,900    0.114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                                                (%)
       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融资租赁
 1                               0      0.0000       226,900         100.0000        0       0.0000
       事项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孙庆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