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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认为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2018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2018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

议案》,一致认为 2018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不存在违反的情景。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一

致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认可《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真审议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认为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已建

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

致认为关于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我

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

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

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
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

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

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符

合公司实际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

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关联独立董事许立新回避表决。

   九、关于公司董事换届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经对各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
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徐善水先生、郭曙光先生、曹萼女士、

杨二果先生、周少俊先生、刘力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同意汪大联先生、许立新先生、黄勋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大联:



                许立新:



                黄勋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