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集友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3-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

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

是的原则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大联:____________



               许立新:____________



               黄勋云:____________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