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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友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03-2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19 年 4 月太湖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 日 1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序号                                 内      容
  1     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2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3     审议议案:
        1、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8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    股东发言
5    主持人进行总结

6    投票表决

7    宣布表决结果

8    形成会议决议

9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10   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已经编制完成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按规定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
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二

             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现就 2018 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烟用接装纸、烟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要经营方向。
一方面,在保持烟用接装纸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大设计创新和研究开发力度,
积极开拓新产品及新市场,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充分利用
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作用,发挥公司产业链整合的优势,完成在烟标领域的布局,
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在行业经验、技术、产品质量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
的优势,积极把握产品结构升级和调整的市场机会,在国家卷烟行业结构升级、
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实现烟用接装纸产销量的双重增长,产量和销量
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2.44 %和 15.26%;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烟标业务,在较短
的时间内实现烟标规模化稳定生产与销售,新增盈利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458,396,574.0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15,409,638.0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非净利润 107,551,321.5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9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30,005,944.47 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36.31%,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20,081,240.47 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16.58%。
    2、烟标业务进展顺利,具备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基本条件
    在烟草包装材料的各个领域中,烟标的需求与烟用接装纸的需求在数量上是
配套的,在价值上大约是烟用接装纸的 10 倍。在实现“成为国内一流的以烟草
包装材料为主导产品的专业包装印刷类企业”的战略目标过程中,进军烟标生产
领域,是公司的必然选择。2017 年 6 月,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投资于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开始介入烟标业
务。2018 年 2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大风科技,进一步扩大烟标业务。目前,
公司新建的烟标生产线已正式投产,公司与并购的大风科技也实现全面融合,已
具备进一步做大烟标业务的基本条件。公司实现烟标销售收入为 15,717.47 万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4.29%,已成为公司继烟用接装纸业务之后又一重要收
入来源。
    3、充分发挥研发创新能力,竞争优势持续积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重视研发投入、以创新为先导的经营理念,为公司
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新产品保障,为公司市场开拓奠定良好的技术
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70 余项专利。
    公司拥 100 多名专职研发人员,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副总裁杨江涛先生
被安徽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发改委、科技厅等 4 部门认定为“安徽省战略性新
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子公司安徽集友建有省级技术中心,拥有强大的研发实
力。进军烟标领域后,公司从行业内领先的企业,引进了一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
研发人员,与公司原有的研发人员,组成一支强有力的研发团队。公司每年新产
品开发数量数十种,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新产品保障,为公
司市场开拓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二)2018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8,396,574.00 元,同比增长 96.00%;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409,638.00 元,同比增长 16.39 %;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107,551,321.5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92%;实
现经营性现金流 115,541,079.52 元,同比增长 16.09 %。
    本期经济效益比上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本期烟用接装纸业绩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烟标业务,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烟标规模化稳定生
产与销售,新增盈利增长点。
    二、   董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前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徐善水、余永恒、周少俊、杨二果、汪大联(独董)、许立新(独董)。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成员新增公司董事郭曙光、刘力争
和独立董事黄勋云。变更后,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共 9 人,其独立董事 3 人:徐善
水、郭曙光、刘力争、余永恒、周少俊、杨二果、汪大联(独董)、许立新(独
董)、黄勋云(独董)。
     三、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1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通知时间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审议通过议案名称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1/8    2018/1/10   现场方式   1、《关于收购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 69.96%股权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1/16   2018/1/18   现场方式   7、《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9、《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
                                                                     10、《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11、《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8/1/30   2018/2/1    现场方式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2017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
                                                                  6、《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3/22   2018/4/2    现场方式   7、《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0、《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现场结合   3、《关于增选郭曙光先生、刘力争先生为公司董事,增选黄勋云先生为公
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8/4/23   2018/4/25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通讯方式   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8/6/6    2018/6/8    现场方式
                                                                  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现场结合   6、《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8/7/30     2018/8/1
                                                            通讯方式   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场结合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8/7/27     2018/8/8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讯方式   3、《集友股份未来发展战略规划(2018 年-2020 年)》
                                                                       1、《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明确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现场结合   3、《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8/9/10    2018/9/12
                                                            通讯方式   4、《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现场结合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8/10/19   2018/10/24              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通讯方式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场结合   1、《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8/12/7    2018/12/10              2、《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二次
                                                            通讯方式   修订稿)的议案》
     四、   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共计 4 次,具体如下:

序     组织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届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号              届次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2 月 5 日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9、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
                                                                                   告的议案
                                                                                   10、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
                                                                                   案
                                                                                   1、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3、2017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
                                                                                   4、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   2、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5、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4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8 月 20 日   的议案
    议                                                                          6、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董事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所有董事均勤勉尽责,无缺席所有应到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徐善水    否        11        10        0        1       0         否              4
余永恒    否        11         8        1        2       0         否              3
周少俊    否        11        10        0        1       0         否              3
杨二果    否        11         9        2        0       0         否              4
郭曙光    否         6         4        1        1       0         否              1
刘力争    否         6         6        0        0       0         否              2
汪大联    是        11         7        4        0       0         否              4
许立新    是        11         6        5        0       0         否              3
黄勋云    是         6         1        5        0       0         否              0




    六、2019 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公司平
稳、规范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三

               关于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

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董事会报告期内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                    11                     4

   2、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汪大联                     11                     4

              许立新                     11                     3

         黄勋云(注 1)                   6                     0

   注 1:黄勋云先生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均未缺席应参加会议,以上会议均是独立董事本人出席

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3、 现场考察情况

    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
境、行业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
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二、 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拟收购的陕西大风印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除正常的业务往来
关系外,该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
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
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
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
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且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
评估结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于评估方法选用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
评估方法符合评估目的的要求,与评估目的相关。
    4、关于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结论合理、评估价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
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相关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选用恰当,符合
评估目的的要求;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8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2018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认为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17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2017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一
致认为 2017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3、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
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不存在违
反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6、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真审议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认为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
有效实施;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
控制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认为关于
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
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
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8、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一致
认为,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
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
批为准)符合公司实际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2018 年 4 月 2 日,发表《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并
且该担保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履行完毕。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郭曙光先生、刘力争先生、黄勋云先生、杨继红女士的履历等材
料,我们认为郭曙光先生、刘力争先生、黄勋云先生、杨继红女士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郭曙光先生、刘力争先生、黄勋云先生、杨继红女士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由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曙光先生、刘力争先生、黄勋云先生为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聘任郭曙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力争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杨继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及聘任程序合
法有效。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曙光先生、刘力争先生、黄勋云
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同意聘任郭曙光先
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力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杨继红
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六)2018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赵吉辉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赵吉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赵吉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聘任赵吉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提名及聘任程序
合法有效。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聘任赵吉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七)2018 年 8 月 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
综合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从根本上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确定原则、定价原则、发行数量确定
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认可《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
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及其他
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重视对股东
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股东利益需求和分红意
愿、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机制与规划,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
公司董事会此次制定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
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8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
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九)2018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
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
事项。

    (十)2018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审查,刘力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的情形。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无故解聘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聘任刘力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经审查,公司聘任周少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查阅周少俊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周少俊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履职期间内,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 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
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汪大联   许立新 黄勋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四

        2018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

                                 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8 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409,638.00 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
19,468,530.83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46,853.08 元,加上合并会计报
表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620,313.06 元后,减去 2018 年分配 2017 年未分配利润
27,200,000.00 元,本公司 2018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68,883,097.98 元 , 本 公 司 2018 年 度 母 公 司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75,688,330.53 元。本次股利分配拟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90,4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五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2950 号)。

       一、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综述
       2018 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及员工的努力下,取得了较
好的经营业绩,呈现出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稳步增长。
       二、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减少为负数)

货币资金                               11,469.70                 4,850.19                   136.48
应收票据                                 906.16                   186.97                    384.66

应收账款                               14,745.76                 5,661.97                   160.44

预付款项                                 148.59                    65.64                    126.37
其他应收款                               217.32                  1,053.41                   -79.37

存货                                   11,733.58                 4,918.17                   138.58

其他流动资产                            3,403.93                28,636.34                   -88.11
流动资产合计                           42,625.04                45,372.68                    -6.06

固定资产                               39,714.08                14,273.05                   178.25

在建工程                                9,857.77                13,302.67                   -25.90
商誉                                    5,750.96                         0                  100.00

无形资产                                3,529.67                 2,139.73                    64.96

长期待摊费用                             163.93                    38.13                    32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3.76                   355.85                     38.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65.39                    82.76                    945.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375.56                 30,192.20                    99.97

资产总计                                103,000.59                 75,564.88                    36.31




     三、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减少为负数)
短期借款                                   2,840.53                                               100.00

应付票据                                  11,108.39                  12,521.48                    -11.29

应付账款                                  19,918.62                   7,104.98                    180.35
应付职工薪酬                               1,512.61                    618.51                     144.56

应交税费                                   1,045.30                    595.91                      75.41

其他应付款                                   796.05                    220.12                     261.64
流动负债合计                              37,221.50                  21,061.00                     76.73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递延收益                                   1,967.52                   1,316.73                     49.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4.13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61.65                   1,316.73                     71.76

负债合计                                  39,483.15                  22,377.72                     76.44



     四、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有者权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减少为负数)

  股本(实收资本)                        19,040.00                  13,600.00                     40.00

  资本公积                                14,910.46                  20,350.46                    -26.73

  盈余公积                                  1,169.35                   974.67                      19.97

  未分配利润                              26,888.31                  18,262.03                     4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008.12                  53,187.16                     16.58



     五、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长率%(减少为负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数)
一、营业总收入                              45,839.66                 23,388.07                 96.00

 营业成本                                   24,174.77                 10,395.38                132.55

  税金及附加                                   634.31                     488.04                29.97

  销售费用                                   1,265.54                     665.45                90.18

  管理费用                                   3,949.24                  2,320.38                 70.20
  研发费用                           2,918.87                1,595.48                82.95

  财务费用                             -27.42                  -84.48                -67.54

  资产减值损失                        318.05                  203.96                 55.94

  投资收益                            427.86                  712.15                 -39.9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5.26                                       100.00

  其他收益                            596.55                 2,339.77                -74.50

二、营业利润                        13,635.98               10,855.79                25.61

加:营业外收入                           0.59                1,220.02                -99.95

减:营业外支出                        101.69                  100.00                  1.69

三、利润总额                        13,534.88               11,975.81                13.02

减:所得税费用                       1,793.16                2,060.32                -12.97

四、净利润                          11,741.72                9,915.50                18.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40.96                9,915.50                16.39




     六、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长率%(减少为负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54.11              9,952.77                       16.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5.96            -33,296.41                      -84.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86          20,593.96                      -99.5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78.46              3,732.46                      178.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316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5 元。截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止,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 25,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116,707.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227,883,292.90 元。
    截止 2017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27,055,381.97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071,387.00 元;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9,983,994.97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827,910.9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258,973.39 元,
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4,431,062.46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
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
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省分行(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电化铝生产线建设
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
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0),保荐机构变更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内
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
                             341311000018880019594     125,933,292.90     5,173,609.23   活期方式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1309079029200137012        73,042,000.00       85,206.28    活期方式
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
                             551903736810302            28,908,000.00          157.88    活期方式
新区支行
           合 计                                       227,883,292.90     5,258,973.39


    三、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883,292.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056,485.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5,933,292.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055,381.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5.26%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效益
                                                                                                                  差额         (4)=       期                        效益 重大变
                   有)
                                                                                                               (3)=(2)-(1)   (2)/(1)                                       化
                                                                                                                                      2018 年 8 月
                 烟标生产
烟用接装纸生产线                                                                                                                       部分达到
                 线建设项 125,933,292.90 125,933,292.90 125,933,292.90        65,579,034.00 123,827,159.96 2,106,132.94         98.33                16,077,207.68 注 3     否
建设项目                                                                                                                               可使用状
                     目
                                                                                                                                           态
                                                                                                                                       2018 年 12
电化铝生产线建设                                                                                              -1,149,561.4             月部分达
                     否       73,042,000.00   73,042,000.00   73,042,000.00   16,511,310.40   74,191,561.40                   10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0          到可使用
                                                                                                                                         状态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8,908,000.00    28,908,000.00    28,908,000.00    15,966,140.61     29,036,660.61   -128,660.61   100.00   2019 年 4 月                   不适用    否
        合计            —     227,883,292.90   227,883,292.90   227,883,292.90    98,056,485.01    227,055,381.97   827,910.93     —           —        16,077,207.6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 7,071,387.00 元。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置换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7,071,387.0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0611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8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资金情况                   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元。
                           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变相改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
理,
                           承诺、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5,258,973.39 元。
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从 8 月份开始生产,时间较短所致。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                                              入金额           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总额              (1)                                            (3)=(2)/(1)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烟标生产线建设   烟用接装纸生产                                                                                       2018 年 8 月部分达
                                    125,933,292.90   125,933,292.90    65,579,034.00   123,827,159.96         98.33                         16,077,207.68     注       否
项目             线建设项目                                                                                             到可使用状态
     合计               —          125,933,292.90   125,933,292.90    65,579,034.00   123,827,159.96       —                —            16,077,207.68     —        —
                                                                      1、变更原因:(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烟用接装纸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的合理性分析: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烟用接装纸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改由公司子公司安徽集友包装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集友”)根据市场开拓情况择机以自有资金实施,由安徽集友以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等方式来实施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烟用接装纸生产线建设项目”,可以减少资金投入,提高原有厂房、设备的使用效
                                                                      率,实行统一管理,提高综合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在烟草包装材料的各个领域中,烟标
                                                                      的需求与烟用接装纸的需求在数量上是配套的,在价值上大约是烟用接装纸的 10 倍。在实现“成为国内
                                                                      一流的以烟草包装材料为主导产品的专业包装印刷类企业”的战略目标过程中,进军烟标生产领域,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的必然选择。
                                                                      2、决策程序:2017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原计划投入“烟用接装纸生
                                                                      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同
                                                                      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从 8 月份开始生产,时间较短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3164 号文核准,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采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00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共计 255,0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27,116,707.10 元,实际募集资
金 227,883,292.90 元。
    截止 2017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
                          341311000018880019594    125,933,292.90     5,173,609.23   活期方式
 徽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9079029200137012       73,042,000.00       85,206.28    活期方式
 司太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551903736810302           28,908,000.00          157.88    活期方式
 肥高新区支行
          合计                                     227,883,292.90     5,258,973.39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 2017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原计划投入“烟用
接装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 元。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无差异。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专户余额 5,173,609.23
元,合计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27%,未使用完毕主要系项目设备及工程尾款尚未
全部支付,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专户余额 85,206.28 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0.04%,已基本使用完毕,余额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和理财收益。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专户余额 157.88 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0.0001%,已使用完毕,余额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
理财收益。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27,883,292.9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7,055,381.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5,933,292.9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7 年:128,998,896.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5.26%                                                                                                 2018 年:98,056,485.0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与募集后承诺 可使用状态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期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额
                                                                                                                                                             2018 年 8 月部
     烟用接装纸生产线建设
  1                       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125,933,292.90 125,933,292.90 123,827,159.96 125,933,292.90 125,933,292.90 123,827,159.96       2,106,132.94 分达到可使用
     项目
                                                                                                                                                                  状态
                                                                                                                                                             2018 年 12 月部
  2 电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电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73,042,000.00  73,042,000.00   74,191,561.40   73,042,000.00 73,042,000.00   74,191,561.40   -1,149,561.40 分达到可使用
                                                                                                                                                                  状态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8,908,000.00   28,908,000.00   29,036,660.61      28,908,000.00    28,908,000.00   29,036,660.61      -128,660.61 2019 年 4 月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8                2017           2016           效益             效益

 1      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112.68%        40,181,500.00   16,077,207.68                                   16,077,207.68       注1
 2      电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21,965,700.00                                                                       注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从 8 月份开始生产,时间较短所致。
     注 2:本年度电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无效益,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12 月份部分达到投产条件,尚未实现效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八



       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
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
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 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
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
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
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
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
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
  监会公告[2018]29 号)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拟将原《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进行修订。原《公司章程》与重新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
                                           得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利益相
                                           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公司价值。
                                           第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建
                                           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
                                           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
                                           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
                                           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
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除上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
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
动。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除
                                           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   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法律、行政法
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
                                          规、部门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授
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
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    使出资人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
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及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
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
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    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    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各方作出的承
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
                                          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方应当在
                                          承诺中作出履行承诺声明、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并切实履行承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
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
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股票、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
                                             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      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
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四)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十五)审议
                                             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六)审议股权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
                                             激励计划;(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五)审议批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      项。
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      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
提供便利。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       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
决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的,按照中国证券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司等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章程执行。股东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章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程执行。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投票,股东身份确认按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投票,股东身份确认按
照有关规定执行。
                                             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     第六十二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
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代为出席和表决,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过:(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三)本章程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三)
                                           的修改;(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本章程的修改;(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30%的;(五)股权激励计划;(六)因本章程第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五)股权激励计 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
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购本公司股票;(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项。
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
                                           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
                                           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股份;(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十)决定
管理机构的设置;(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一)决定聘任或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 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三)制订本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 项;(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
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十七)董事会对
所;(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即发现控股
                                           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
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董事会对控股股东
                                           司股份的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
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即发现控股股东    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
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    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十八)
司股份的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长作
                                          职权。
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
结”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或传真等方式    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出;通
送出;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2 日。       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2 日。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
                                          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
                                          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
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    席,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董事因故不能出
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    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人应
姓名,代理事项、授权 范围和有效期限,并   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
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    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
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    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
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    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
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
                                          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
                                          投票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
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    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   记录上签名。
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
                                          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
                                          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
                                          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
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   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    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
                                          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
                                          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三)审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
                                          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四)监督及评估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 公司的内部控制;(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
公司的内控制度。                          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三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提出建议;(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     序并提出建议;(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
和总裁人员的人选;(三)对董事候选人和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
总裁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一百三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      第一百四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职责是:(一)研究董事与总裁人员考核的     是:(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和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和审查董事、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     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长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
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     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
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     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
                                           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
                                           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4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集和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
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第一百六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 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
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议召 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七)
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
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 费用由公司承担;(九)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

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 回答所关注的问
                                          题。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
                                          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
                                          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
                                          价由董事会或者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监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
                                          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
                                          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及其薪酬情况。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薪酬与公司绩
                                          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
                                          价应当作为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
                                          的重要依据。
                                          第一百七十三条 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由股东大
                                          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
                                          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
                                          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
                                          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
                                          提前解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
                                          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
                                          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及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及/或
/或《中国证券报》及/或《证 券时报》及/    《中国证券报》及/或《证券时报》及/或《证券
或《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    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
                                          披露具体事项进行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及风险
                                          管理制度,并通过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重要营
                                          运行为、下属公司管控、财务信息披露和法律法
                                          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定期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
                                          实施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审计意见。
                                          第二百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
                                          要求,披露环境信息以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
                                          关情况。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披露公司
                             治理相关信息,定期分析公司治理状况,制定改
                             进公司治理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十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现就 2018 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现任监事 4 人,分别是孙志松、杨立新、严书
诚、章功平,其中孙志松为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9 次,所有监事均参加会议,无缺席现象。
具体会议召开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
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公司目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状况良好。
    3、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

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审议通过《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
务,将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5、审核公司内控制度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已经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
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并且
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
    四、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规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
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特此报告!
     附件一: 2018 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名称           通知时间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审议通过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1/16   2018/1/18   现场方式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9、《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1/30   2018/2/01   现场方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

                                                                  4、《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3/22   2018/4/2    现场方式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结合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4/23   2018/4/25
                                                       通讯方式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结合
5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6/6    2018/6/8               《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通讯方式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现场结合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8/7/30   2018/8/1               2、《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通讯方式
                                                                  3、《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现场结合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7/27     2018/8/8
                                                           通讯方式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场结合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8/9/11    2018/9/12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通讯方式

                                                           现场结合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8/10/19   2018/10/24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通讯方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拟将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原
《监事会议事规则》与重新修改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第十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两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    代表监事人数不能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纠正;                                    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承担。                                   承担;
(九)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对于公司董事、   (九)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要求董事会及时启动   职权。
“占用即冻结”机制予以纠正;董事会拒不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总裁人员、内部及
纠正的,监事会可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出处理   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 回答所关注
提案或对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罢免建   的问题。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
议。                                     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 董事、总裁和其他
对公司监事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业占用公司资金的,进行处分或向股东大会
提出罢免建议。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提名委员会审
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善水先生、郭曙光先生、曹萼女士、杨二果先生、周少俊
先生、刘力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善水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安徽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安庆市
工商联副主席。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现中粮生物化学(安徽)
股份有限公司,000930.SZ)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富博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郭曙光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中石化燕山石化化工二厂财务处财务人员,中石化长城润滑油公司经营部经
理,北京黎马敦太平洋包装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
澳科控股副总裁,澳科控股首席运行官及旗下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北京天鹏祥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集友执行董事、经理,集友时
代执行董事、集友广誉董事长。

    曹萼女士:女,1970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在安徽轮胎厂,蚌埠市汉福进出口公司,合肥吉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安徽集友执行董事,太湖集祥董事长。

    杨二果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在读。曾任职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造纸厂,公司生产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安
徽集友经理,太湖集祥董事,麒麟福牌董事长。

    周少俊先生:男,1963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太湖县造纸厂职员,厦新电子股份公司福建、江西经营部财务负责人;现任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集友广誉董事。

    刘力争先生:男,1983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职员,安徽中鑫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集友广誉监事。
议案十三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提名委员会审
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汪大联先生、许立新先生、黄勋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大联先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本
科学历。1991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任职于合肥市电信局,安
徽天禾律师事务所,2013 年 5 月至今在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瑞赛克再生资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勋云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国际商务师、律师。曾任中远集团连云港远洋运输公司业务经理,上海证券交易
所襄理、经理、高级经理、执行经理;现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投资部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立新先生:男,1966 年出生,硕士学位,副教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1999 年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任教;现任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孙志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志松先生:男,1962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在读。曾任职于太湖县造纸厂,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大风科技董事长,
集友仁和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