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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关
于公司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相关岗位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本次聘任相关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下相关人员:
    1、同意聘任郭曙光先生为公司总裁;
    2、同意聘任曹萼女士、杨江涛先生、杨继红女士、赵吉辉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
    3、同意聘任周少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同意聘任刘力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同意聘任徐明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大联:



                许立新:



                黄勋云: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