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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药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7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99 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5,559,0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51.56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林辉潞先生和部分高管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梅义将                         415,497,775               99.9852          是
1.02         WANG BIN(王斌)                 415,497,977               99.9853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01     梅义将          55,740,271        99.8901        0        0     61,299    0.1099
1.02     WANG BIN
                         55,740,473        99.8905        0        0     61,097    0.1095
         (王斌)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增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羽韬、曹亮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九洲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