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静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华信”)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武林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7 日
登记机关: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经营场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 3 单元 2 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
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事前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
分了解、审议,同意聘任华信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信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发出《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
认可;
(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
的质量要求;
(3)、公司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4)、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我们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通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取得理
解。公司及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
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