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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静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1-26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0日15点00分,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3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
监事以及列席的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                                         报告人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                                                      周密
          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周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                                                      谢勤
          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1、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4、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现提名名贺正刚先生、
曾小平先生、宋克利先生、何晓兰女士、赵志刚先生、周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现提名曹光先生、史
文涛先生、刘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名谢勤女士、
龚亚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一: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贺正刚:男,汉族,1954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EMBA 学历。1971 年至 1992
年就职于乐山市商业局,1993 年至今任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
董事长,2012 年 8 月至今任和邦集团总经理,2002 年至 2017 年 5 月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和邦生物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贺正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210,000 股,通过和邦集团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05,290,000 股;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小平:男,汉族,1961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EMBA 学历。曾就职于乐山
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四川乐山振静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和邦集团。2016 年 4 月至今任和邦集团
总裁,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和邦生物副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和邦生物董事长,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曾小平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外,
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克利:男,汉族,1955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1980 年至 1999 年历任东方锅炉厂会计、科长、处长、副总会计师,1999 年至今任
和邦集团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今任和邦生物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目
前,宋克利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晓兰:女,汉族,1963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EMBA 学历。曾就职于乐山
市皮革公司,1998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四川乐山振静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厂长、
总经理、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何晓兰未持
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志刚:男,汉族,1977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
师。曾就职于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
四川合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和邦集团财务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目前,赵志刚未持有公司股
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密:男,汉族,1982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职于四川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园林景观部、合同部,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职于和邦生物董事会办公室从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周密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光:男,汉族,1954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化工部
第八设计院经协室主任、经营部副主任、深圳分院院长兼经营部副主任、海外事业部主任、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总经理等职,历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党组书记等职,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曹光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史文涛:男,汉族,1965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至 1994 年任山东财政学院讲师,1994 年至 1996 年任山东证券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1996 年
至 2001 年任山东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03 年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2003 年至 2006 年任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至 2007
年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国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国恒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济南国融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新
疆国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国融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山东齐林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3 月
至今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企业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史文涛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滔:男,汉族,1971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司法鉴定人。1992 年-1996 年任成都钢铁厂三利公司主办会计、团支部书记,
1996-2000 年任成都巨人树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2002 年任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项目经理,2002-2004 年任四川金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4 年至今任四川开
元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任成都长石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至目前,刘滔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附件三: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勤:女,汉族,1981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0 年 10 月至今
历任和邦集团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等职,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截
至目前,谢勤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龚亚梅:女,汉族,195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就职于乐山凌云绸厂财务
部,1996 年 10 月至今历任和邦集团财务部资金运营主管、财务部副经理等职,2013 年 12 月
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目前,龚亚梅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