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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静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1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8 号 C5 幢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6,513,20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26,513,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7138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71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
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何晓兰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密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除何晓兰女士外均列
       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贺正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6,500,507         99.9899 是
1.02   《关于选举曾小平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6,500,501         99.9899 是
1.03   《关于选举宋克利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6,500,501         99.9899 是
1.04   《关于选举何晓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6,500,501         99.9899 是
1.05   《关于选举赵志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6,500,501         99.9899 是
1.06   《关于选举周密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6,500,501       99.9899 是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2.01   《关于选举曹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26,500,504       99.9899 是
2.02   《关于选举史文涛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126,500,503    99.9899 是
       案》
2.03   《关于选举刘滔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26,500,502       99.9899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谢勤为公司监事的议
       3.01                                        126,500,504        99.9899         是
              案》
              《关于选举龚亚梅为公司监事的议
       3.02                                        126,500,502        99.9899         是
              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贺正刚为公
                                         507   3.8409
         司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曾小平为公
                                         501   3.7954
         司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宋克利为公
                                         501   3.7954
         司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何晓兰为公
                                         501   3.7954
         司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赵志刚为公
                                         501   3.7954
         司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周密为公司
                                         501   3.7954
         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曹光为公司
                                         504   3.8181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史文涛为公
                                         503   3.8106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刘滔为公司
                                         502   3.8030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谢勤为公司
                                   504    3.8181
       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龚亚梅为公
                                   502    3.8030
       司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薛玉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