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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2019-10-08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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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
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是确保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得以实现的重要措施。公司将
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如下原则
执行股利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的方式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分配。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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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
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并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
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
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6、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
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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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

    8、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
权通过。

    9、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
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
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0、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1、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
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
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
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
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
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和使用计划。

    1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
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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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

    1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含发行当年),每年向股东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清华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若减持上
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以上期间内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4)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1-2-6
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贺先兵、俞振华、傅世军、周琴分别承诺:(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以上期间内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相应调整;(4)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5)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
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监事冯华、蔡金健、殷萍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
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
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4、公司股东苏州冠群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


                                  1-2-7
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
复权后的价格;(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
上交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预案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
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公司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公司股票相关收盘价做复权复息处理。

    在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
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执行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且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若再次触发启
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
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
市条件、免除控股股东要约收购责任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按照
先后顺序依次实施如下股价稳定措施: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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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选用上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2)不能
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回购或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
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回购或增持股
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

   3、实施股价稳定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方案条件的情况下,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
措施满足启动条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由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做出回购决议并
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
包括前次触发公司满足股价稳定措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发行人公告股价稳定措
施实施完毕期间的交易日),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
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
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
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1-2-9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当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行人已采取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股票价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有
关股价稳定措施满足启动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
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
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
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但如果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实施
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前次触发公司满足股价稳定措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发行人公告股价稳
定措施实施完毕期间的交易日),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自发行人上市
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和(2)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以稳定
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
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
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
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当发行人出
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并实施完毕后,如股票价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人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
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


                                   1-2-10
划。在发行人披露其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发行人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通过
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
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前次触发公司满足股价稳定措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发行人公告股价稳
定措施实施完毕期间的交易日),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
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
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和(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
用的资金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
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
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
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
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
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1-2-11
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本人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
以扣留或扣减;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
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
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
除外。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发行人将及
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实施。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发行人将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
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1-2-12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
未履行上述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向
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
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根据发行人股票
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
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就未履行上述购回股份及赔偿损失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由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关于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
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以本人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现金分红,以及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
总和的50%作为履约担保,且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
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13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损失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由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关于赔偿损失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
补救及改正情况,并以本人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红,以及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
50%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
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六、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及签字会
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机构无过
错的除外。

   3、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本所已核查了为发表法律意
见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并已通过核对文件原件、核实文件签字和印章的真实
性、实地走访等一切能够实现的方式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如因本所未履行勤
勉尽责义务致使本所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导致投资者受到重大损失的,本所将在相关事实被认定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七、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2-1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清华承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以上期间内发行人
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
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贺先兵、俞振华、苏州冠群承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
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以上期间内发行
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
况相应调整。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
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
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
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
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
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
                                 1-2-15
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
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
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
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健全了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
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
更好地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

    本公司将履行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若未能履行该等措施,本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
者致歉;若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损失。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
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相关责任主体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2-16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着眼全球竞争,在电踏车电机领域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产品电踏车电机在欧洲市场的占有率排名较高,与德国的博世和日本
的禧玛诺同在第一序列,是国内唯一改变电踏车电机全球竞争格局的企业。虽
然公司拥有了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品牌知名度,但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

                                1-2-17
欧洲市场上,公司与博世、禧玛诺直接竞争,在品牌上还处于落后地位,有较
大的竞争压力;国内市场上,尽管目前竞争优势地位较为明显,但随着本土企
业不断成长,公司在部分型号电机产品的行业龙头地位将受到挑战。同时,虽
然公司电机产品的强势地位带动了包括控制器、仪表、电池在内的配套电气产
品的销售,但在电踏车配套电气系统领域的技术积累仍需进一步加强。

    发行人面临国内外的竞争压力,若不能及时予以准确应对,公司将存在市
场份额下降、毛利降低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盈利增速下滑风险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
续快速增长。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
业收入分别为 60,184.73 万元、94,210.08 万元、61,540.64 万元和 39,171.3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6,023.72 万元、22,675.24 万元、15,100.43
万元、9,119.64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2017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53.09%、
57.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50.16%、65.58%。

    行业发展、市场需求、贸易政策、客户稳定、技术研发、有效营销、产品
质量等任意因素的不利变动,均可能造成公司经营及盈利产生波动,从而导致
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盈利能力出现波动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
率分别为 41.56%、39.42%、41.66%、39.00%。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相对稳
定,通过不断开发、升级电踏车电机产品,公司电踏车电机的收入占比较为稳
定。随着公司中置电机产品收入贡献的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维持在
较高的水平。

    但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调,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上涨不能
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售价等转嫁,则公司的产品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
存在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1-2-18
    2019 年 6 月末、2018 年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16,957.19 万元、14,550.79 万元、9,152.73 万元、6,995.71 万元,随着
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呈增长趋势;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18%、15.45%、
14.87%、17.86%,相对于营业收入而言占比不高。报告期前三年总体呈下降趋
势。2019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营业收
入金额仅有半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各报告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比例较高,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随着公司营业收入
的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价值可能持续增加。若出现客户违约或公司内部控制未
有效执行的情形,将发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提高的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
和财务状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五)贸易政策风险

    电踏车的终端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日本。目前,公司的电踏
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产品主要直接销往欧洲市场或者销售给国内的整车装配
商 再 整 体 出 口 至 欧 洲 市 场 。 欧 洲 自 行 车 制 造 商 协 会 ( European Bicycle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 EBMA)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代表欧盟电动车生产商,
请求欧委会根据《欧盟反倾销规则》第 5 条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助力自行车
(EPACs,或高速 EPACs,对总称为电动自行车 electric bicycles or e-bikes)采
取为期 5 年的反倾销措施。2019 年 1 月 18 日,欧委会对我国电动自行车反倾
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终裁自 2019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征税产品为电动
自行车(Cycles, with pedal assistance, with an auxiliary electric motor),被征税产
品欧盟海关税则号为 87116010、87116090,拟定国内企业的最终合并税率为
18.80%-79.30%。

    欧委会本次反倾销措施仅针对电踏车整车,未涉及电机等主要零部件,公
司外销并直接出口欧盟的业务,基本不受影响;公司内销境内的整车装配商并
最终出口欧盟的业务,部分将逐步被外销业务替代,进而造成公司现有的对境
内整车装配商的内销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由于电气系统作为电踏车的
主要部件,往往由品牌商选择或指定,一旦国内的整车装配商出口欧盟受阻,


                                        1-2-19
欧盟的品牌商会在中国以外地区寻找新的整车装配商,且境内具备一定规模的
整车装配商为境外品牌商服务多年,也会采取包括与境外整车装配商合作、在
境外投资设厂等应对措施,但不论是境内整车装配商的应对措施还是境外品牌
商选择中国以外的新的整车装配商都需要新的磨合,公司现有的对境内装配商
的销售额因欧盟反倾销措施的下滑存在无法完全填补的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
整体的盈利水平。2019 年 1-6 月,发行人欧洲市场的销售规模为 49,053.51 万元,
同比增长 25.51%;2018 年 7-12 月,发行人欧洲市场的销售规模为 37,016.76 万
元,同比增长 46.39%。2019 年 1-6 月,发行人欧洲市场的销售增速下降,除因
基数增大导致增长率变低外,欧委会的反倾销措施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发行人的
收入增长。

    2018 年 7 月 6 日,美国对中国 340 亿美元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年 8
月 23 日,美国对中国 160 亿美元商品加征 25%关税。电踏车电机及整车在第二
批 160 亿美元的征税商品清单中。电踏车在美国多用于休闲娱乐以及公共租赁,
美国的共享电踏车市场发展迅速,两大网约车公司 Uber 和 Lyft 通过收购兼并
纷纷介入共享电踏车市场展开竞争。与欧洲市场相比,美国市场的消费者对价
格的敏感程度相对较低,美国本土目前没有成熟的电踏车制造产业,短期内仍
需依赖从中国进口。Uber 表示“2017 年进口到美国的电动自行车有 96%产自中
国。美国企业无法在本土或第三国找到替代方案”。同时,美国市场更偏好于
大功率、大扭矩的电踏车产品,发行人的产品优势较为明显。此外,发行人能
够将轮毂电机和力矩传感器搭配使用,可以较好地匹配美国市场上高速增长的
租赁车对产品性能和成本中寻求平衡的要求,可替代性较低。2018 年 12 月,
Uber 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申请,希望对其在中国采购的电动自行车实施
关税豁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美国客户关于未来交易价格
或其他事项变更的请求。若加征关税持续时间较长,客户要求发行人承担一定
的关税,降低采购价格,可能会公司对美国市场的收入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
响,进而影响整体盈利水平。假设欧洲市场 2019 年下半年的销售金额根据谨慎
预测取得,其他因素不变;则因美国贸易战不同关税承担水平对发行人整体盈
利水平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1-2-20
                                                                      单位:万元

承担    2019 年度美国市   2019 年度欧洲市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关税      场销售金额        场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影响率   利润总额    影响率
0%          20,589.76        95,514.16       117,481.26         -   35,277.81       -
5%          20,083.86        95,514.16       116,975.35    -0.43%   34,826.99   -1.28%
10%         19,577.95        95,514.16       116,469.44    -0.86%   34,376.18   -2.56%
15%         19,072.04        95,514.16       115,963.53    -1.29%   33,925.36   -3.83%
20%         18,566.13        95,514.16       115,457.63    -1.72%   33,474.54   -5.11%
25%         18,060.22        95,514.16       114,951.72    -2.15%   33,023.73   -6.39%

       注:上表数字仅用于分析美国贸易战的影响,不代表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2019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
 业绩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及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9 年 1-9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88,208.86 万元至 90,208.86 万元,
 同比增幅为 38.03%至 41.1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034.91 万
 元至 22,544.91 万元,同比增幅为 39.42%至 42.65%;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扣非后的净利润为 21,640.18 万元至 22,150.18 万元,同比增幅为 38.80%至
 42.08%。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亦不代表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




                                         1-2-21
                                                                   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 ................................................................................................... 3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3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 ........................................................................... 6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预案 ....................................................................................... 8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的承诺......................................................................................................................... 12

六、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4

七、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4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5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 17

               (一)市场竞争风险 ..................................................................................................... 17

               (二)盈利增速下滑风险 ............................................................................................. 18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 18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 18

               (五)贸易政策风险 ..................................................................................................... 19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 21

目录................................................................................................................................................. 22

释 义............................................................................................................................................. 25

一、普通术语................................................................................................................................. 25

二、专业术语................................................................................................................................. 2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3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31

三、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 32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34

                                                                       1-2-2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 34

              (二)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40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 42

              (一)主要固定资产 ..................................................................................................... 42

              (二)主要无形资产 ..................................................................................................... 45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 5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62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67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7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67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 71

              (三)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72

              (四)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讨论与分析 ......................................... 73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 81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 8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88

一、项目简况................................................................................................................................. 88

二、项目发展前景......................................................................................................................... 89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 8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 8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91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94

一、风险因素................................................................................................................................. 94

              (一)经营风险 ............................................................................................................. 94

              (二)财务风险 ............................................................................................................. 97

              (三)贸易政策风险 ................................................................................................... 100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103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 103

二、重大合同............................................................................................................................... 104

              (一)销售合同 ........................................................................................................... 104

                                                                   1-2-23
              (二)采购合同 ........................................................................................................... 105

              (三)资产购买合同 ................................................................................................... 106

              (四)房屋租赁合同 ................................................................................................... 107

三、其他事项............................................................................................................................... 10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08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10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 ................................................................................................... 10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9

一、备查文件内容....................................................................................................................... 109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109

              (一)查阅时间 ........................................................................................................... 109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109




                                                                  1-2-24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
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八方电气

八方有限                 指   苏州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奇骏电机                 指   苏州市奇骏电机有限公司

戈雅贸易                 指   苏州戈雅贸易有限公司

八方荷兰                 指   Bafang Electric Motor Science Technology B.V.

八方美国                 指   Bafang Science INC
                              Bafang Electric (Poland) spóka z ograniczon
八方波兰                 指
                               odpowiedzialnocia
苏州冠群                 指   苏州冠群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迈尔世通                 指   迈尔世通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宝骐                 指   杭州宝骐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英朗                 指   天津英朗电机有限公司

东大翔地                 指   苏州东大翔地机械有限公司

英普特                   指   苏州市英普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安乃达                   指   新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839807)

金米特                   指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2249)

英搏尔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681)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博世是德国知名工业企业,从事汽车

博世、BOSCH              指   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筑技术的产业。

                              其中置电机系统在全球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日本禧玛诺株式会社,是一家专业生产和销售自行车零件、钓

禧玛诺、SHIMANO          指   鱼具、滑雪板和高尔夫用品的跨国集团公司。禧玛诺生产的电

                              踏车电机在全球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1-2-25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成立于1955年,是世界上最早成功开
雅马哈                 指
                            发电动自行车的企业。

                            Sunstar Giken Kabushiki Kaisha、Sunstar Engineering Inc.、
Sunstar公司            指
                            Sunstar Singapore Pte Ltd
恒丰进出口             指   苏州恒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一达通集团系阿里巴巴旗下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深圳市一达
                            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
一达通集团             指   全资子公司,浙江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一达通企业
                            服务有限公司、常州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一达通
                            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Velostar Bike
                       指   Velostar 株式会社,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
Technology Co.,ltd
欧委会                 指   European Commission, 欧洲联盟的常设执行机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王清华

发起人                 指   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

荷兰律师               指   Dirkzager advocaten & notarissen N.V.

美国律师               指   Ballard Spahr LLP

波兰律师               指   Ogrodnik Sobierajska-Sokolnicka Buko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
                       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会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     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结算机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
容诚、申报会计师       指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2-26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上市后适用的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A股                     指   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本次发行                指
                             股)的行为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也被称作电动助力自行车,为区分新产品和既有产品,专家建议用“电

                       踏车”对新型电动自行车命名,以示与传统电动自行车进行区别。电

电踏车         指      踏车是一种新型二轮车辆,外形类似自行车,以电池作为辅助动力来

                       源,安有电机,并具备动力辅助系统,能实现人力骑行和电机助动一

                       体化的新型交通工具

传统电动自行           以蓄电池作为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电动功能的特种车辆。传

车/传统电动    指      统电动自行车主要指在国内流行,仅能通过转把来调节动力大小的电

车                     动车辆,外观更接近摩托车

电踏车电气系           主要应用于电踏车的电气系统,主要由电机、控制器、传感器构成,
               指
统                     也包括仪表、电池、灯光等电气产品

                       Electrically power assisted cycles,直译过来就是电动助力自行车,欧
EPAC           指
                       洲市场对电踏车的统称,也被称作Pedelec

定子           指      电机的静止部分,组成定子的主要有定子铁芯、定子绕组、机座等

转子           指      电机的转动部分,组成转子的主要有转子铁芯、转子绕组、转轴等

                       一种含碳极低的硅铁软磁合金,一般含硅量为0.5%~4.5%,加入硅可

硅钢           指      以提高铁的电阻率和最大磁导率,降低矫顽力、铁芯损耗(铁损)和

                       磁时效

                       依靠电磁感应作用而运行的电气设备,是进行电能生产、传输、使用

电机           指      和电能特性变换的机电装置,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公用设

                       施和家用电器等各经济领域

轮毂电机       指      一种安装于电踏车轮毂中,用于为电踏车提供辅助动力的电机,根据


                                          1-2-27
                  安装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前驱轮毂电机和后驱轮毂电机

                  一种安装于电踏车五通位置,内置控制器和传感器,用于为电踏车提
中置电机     指
                  供辅助动力的电机

                  控制驱动器,接收传感器信号,并通过内置软件输出指令,控制电机
电机控制器   指
                  的动力输出

                  一种检测装置,多安装于五通或车轮处,用于采集骑行状态信息,并
速度传感器   指
                  将采集信号发送至控制器

                  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力矩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是电踏
力矩传感器   指
                  车电气系统理解骑行者意图的核心,常用于中置电机

                  显示器仪表,安装于车把处,可显示速度、里程、电量、模式、档位

                  等信息;可用于助力档位调节,切换助力推行模式;可用于骑行数据

仪表         指   监测,对整车部分故障进行报错提醒;可蓝牙连接手机等设备,上传

                  骑行数据,类型包括普通的LED仪表以及中高档的LCD仪表和OLED仪

                  表

                  为电踏车提供辅助动力的能源,可安装于后衣架处、下管或座位下方,
电池         指
                  分为后衣架电池、下管电池和座管电池

                  利用机械结构将众多单个电芯通过串并联连接起来,并考虑系统机械
锂电池PACK   指
                  强度、热管理、BMS匹配等问题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中国国家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
CCC认证      指
                  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

                  格评定制度

                  要求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在欧

                  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
CE 认证      指
                  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

                  一种强制性要求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
RoHS 认证    指   标准,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

                  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1-2-28
                  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REACH 认证   指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由国家认可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

ISO9001      指   系要求》标准对企业质量体系符合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及评定,并颁发

                  证书与标志的过程

                  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
EMC          指
                  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在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

                  准手册》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
UN38.3       指
                  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

                  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原始设备制造商:品牌商提供产品
OEM          指   外观设计、图纸等产品方案,企业负责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根据品牌

                  商订单代工生产,最终由品牌商销售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设计制造商:企业根据品牌商的产
ODM          指   品规划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然后按品牌商的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

                  产完成后销售给品牌商

ERP 系统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指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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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不超过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发行价格              43.44 元/股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发行市盈率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3 元(按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4.16 元(按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加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3.0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30,32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23,758.0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1)承销、保荐费用   4,917.74 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   906.60 万元
(3)律师费用         221.70 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     30.09 万元
(5)其他费用         485.85 万元
合计                  6,561.9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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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fang Electric(Suzhou)Co.,Ltd.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清华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52730989M

公司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 9 号

                   研发组装生产电动车电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电机、家用电器设备电机、

                   电瓶车控制器、显示器、传感器、刹把、调速把、后衣架、磁盘;销

经营范围           售电机、电器产品、机械设备、电动车配件,控制器、充电器、动力

                   电池;从事生产所需零配件的进口和自产产品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的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为八方有限,成立于2003年7月28日。发行人系由八方有限按经
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八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签署了《八方电气(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将八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35,075,748.51 元为基数,按照 1:0.5997 比例
折合成股份公司总股份 81,000,000 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54,075,748.51 元计
入资本公积。

    2017年6月21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94752730989M的《营业执照》。八方有限本次整体变更办理完成工商登
记手续,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8,100万元。

                                         1-2-31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1、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清华                              4,860.00                  60.00

 2                        贺先兵                              2,081.70                  25.70

 3                        俞振华                              1,158.30                  14.30

                     合   计                                  8,100.00                 100.00


       2、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系由八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承继了八方有限的
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延续原有的生产经营体系并发展至今,主要从事电踏
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原八方有限生产经营
相关的资产、业务、人员全部进入公司,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均未
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普通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1         王清华              4,860.00               54.00              4,860.00          40.50

 2         贺先兵              2,081.70               23.13              2,081.70          17.35

 3         俞振华              1,158.30               12.87              1,158.30          9.65

 4        苏州冠群                 900.00             10.00              900.00            7.50

 5      社会公众股东                 -                   -               3,000.00          25.00

                                                1-2-32
           合计                  9,000.00          100.00                 12,000.00          100.00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新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股份的承诺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发起时的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
情况”之“(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之“1、发起人”。
      2、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清华                       4,860.00                         54.00

       2                    贺先兵                       2,081.70                         23.13

       3                    俞振华                       1,158.30                         12.87

       4                苏州冠群                         900.00                           10.00

                  合   计                                9,000.00                        100.00

      3、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                  任职

  1           王清华                 4,860.00                     54.00                 董事长、总经理

  2           贺先兵                 2,081.70                     23.13                 董事、副总经理

  3           俞振华                 1,158.30                     12.87                 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                      8,100.00                     90.00                       -

      4、股东中的国有股、外资股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含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1-2-33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下列股东间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存在的关联关系
                     (万股)     (%)
           贺先兵    2,081.70    23.13
                                           贺先兵持有苏州冠群 59.97%的合伙份额;俞振
 1         俞振华    1,158.30    12.87     华持有苏州冠群 33.37%的合伙份额,并出任苏
                                           州冠群的普通合伙人。
          苏州冠群    900.00     1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相互之间以及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委托持股情况。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
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踏车(Pedelec),电踏车也被称作电动助力自行车,
为区分新产品和既有产品,专家建议用电踏车对新型电动自行车命名,以示与
传统电动自行车进行区别。此外,公司的轮毂电机产品经过改动还可应用于电
动轮椅车、电动滑板车以及园林割草机等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
有中置电机、轮毂电机两大电机类型共计 80 余种型号电机产品,并具备控制器、
传感器、仪表、电池等成套电气系统的配套供应能力,能为山地车、公路车、
城市(休闲、代步)车等不同类型的电踏车提供电气系统适配方案。
     公司拥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全球少数掌握力矩传感器核心技术的企
业之一,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产品在欧洲、美国基本可以和
德国博世、日本禧玛诺等国际顶尖品牌直接竞争。公司产品先后通过了 3C 认
证、CE 认证、EMC 认证、RoHS 认证、REACH 认证、电池 UN38.3 认证等认
证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境内专利 94 项,其中发明专
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6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1 项。此外,公司还拥有 1 项欧
洲专利。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地集中在欧洲、美国市场,客户主要是国外的电踏车品

                                     1-2-34
牌商以及国内外从事电踏车组装业务的整车装配商。为了配合电踏车终端用户
对于售后服务的高要求,公司 2012 年起在荷兰设立全资子公司,为欧洲市场的
销售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大大提升了产品的售后维修及反馈效率。同时,
公司通过八方荷兰的窗口能够及时跟踪市场最新需求,加速产品迭代,不断推
出新的产品型号,始终保持产品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凭借研发优势、产品优势
和售后服务优势,公司成为众多欧洲知名电踏车品牌的长期合作伙伴。2016 年
以来,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增幅明显。为进一步拓展美国业务,提升在美国
地区的售后服务水平,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在美国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此外,2018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波兰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拟在波兰设立覆盖整个欧洲区域的售后维修服务中
心。2018 年 7 月 23 日,八方波兰完成设立。2018 年 8 月 11 月,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八方电气(波兰)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投资额度以及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拟将波兰公司打造成发行人欧
洲市场的制造及维修服务中心,投资电机装配线,提高整车设计水平,更好地
满足欧洲终端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同时择机建立锂离子电池 PACK 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公司的主要产品

    电踏车是一种新型两轮车辆,其外形类似于自行车,配备有专门电池作为
辅助动力来源,并配备有电机作为动力辅助系统,能实现人力骑行和电机助动
一体化的新型交通工具。按照不同部件的功能,电踏车电气系统主要由电机及
控制器构成。为提高产品的集成化程度及一致性,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
将电机、控制器、传感器、电池、线束等部件组合成为电踏车成套电气系统对
外销售,电踏车电气系统的主要部件具体如下图所示:




                                  1-2-35
          注:上图只为列示电踏车电气系统主要部件,实际安装位置因不同型号而异。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电踏车成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产品以电机为主,包括控制器、仪表、传感器、电池等在内的配套电气系统。
       电踏车电机根据安装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安装在轮毂中,即前
       置/后置轮毂电机,另一种是安置在车身的中间位置即五通位置的电机,即中置
       电机。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的轮毂电机产品如下表所示:




轮毂
电机




型号            H500F            H800                   BPM              H400               H600


类型       外转子电机          外转子电机           外转子电机         内转子电机         内转子电机


           功率:750W         功率:500W         功率:250-500W       功率:250W         功率:250W
技术
         最大转速:350rpm   最大转速:390rpm     最大转速:300rpm   最大转速:350rpm   最大转速:255rpm
参数
           重量:4.1Kg        重量:4.4Kg          重量:4.5Kg        重量:2.3Kg        重量:1.7K g


            2012 年,公司成功开发了第一代中置电机 BBS 驱动系统;2014 年,公司

                                               1-2-36
成功自主开发出五通碗力矩/速度传感器,并推出第二代中置电机驱动系统
MAX 系统。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的中置电机产品如下图所示:




                               1-2-37
   项目       整车效果   产品名称   系统图        技术参数


                                             功率:250/350/500W
                                               最大力矩:80Nm
                           BBS
                                             传感器:速度传感器
                                                 重量:3.8Kg

 BBS 系列

                                               功率:750/1000W
                                               最大力矩:160Nm
                         BBS-HD
                                             传感器:速度传感器
                                                 重量:5.6Kg


                                                 功率:250W
                                               最大力矩:80Nm
                          M300
                                             传感器:速度传感器
       城市                                      重量:3.6Kg
MAX
       车系
系列
         列                                      功率:250W
                                               最大力矩:80Nm
                          M400
                                             传感器:力矩传感器
                                                 重量:3.9Kg




                          1-2-38
                      功率:250W
         M445       最大力矩:50Nm
       无链传动   传感器:力矩传感器
                      重量:5Kg

                      功率:200W
         M455       最大力矩:30Nm
       无链传动   传感器:力矩传感器
                      重量:5Kg



                      功率:250W
山地
                    最大力矩:95Nm
车系    M500
                  传感器:力矩传感器
  列
                      重量:3.3Kg




                      功率:200W
公路
                    最大力矩:55Nm
车系    M800
                  传感器:力矩传感器
  列
                      重量:2.3Kg




        1-2-39
    总体而言,中置电机和轮毂电机产品分别对应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其中
轮毂电机产品售价较为便宜,适合低购买力人群通勤使用,尤其是在无须过多
考虑爬坡能力的平原区域,优势更为明显;租赁车、共享车出于成本控制以及
维修方便的考虑,更倾向于选择轮毂电机产品;此外,中置电机受体积、零部
件的限制,功率通常在 250w、350w 左右,大功率轮毂电机更能匹配自行车运动
的爱好者以及极限运动的发烧友的需求。中置电机产品的骑行感觉较好,安全
性较高,且“一体机”的产品特点使得整车设计更为简洁,适合具有一定购买
力水平人群的轻松代步及休闲健身。同时,中置电机和轮毂电机产品对应的市
场并非泾渭分明。随着电踏车电机的发展,逐步出现了满足中间市场需求的新
产品。比如,为了提升轮毂电机产品的骑行体验,将轮毂电机产品中搭配使用
力矩传感器;为响应部分轮毂电机的升级需求,中置电机不再内置力矩传感器,
而是以成本更低的速度传感器进行替代,骑行感觉较 MAX 中置电机略差,但售
价亦相对较低。

    (二)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从事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
制造的企业之一。自设立至今,发行人一直致力于产品的自主研发和自主创
新,以实际控制人王清华先生为核心的研发团队的技术力量较强,产品的技术
含量较高。发行人的产品紧跟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主流发展趋势不断
进步,是国际市场上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行业中产品种类最齐全的企业
之一。

    发行人是国内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领域的领导者,在技术、品牌、
产品档次及规格品种、营销渠道、客户资源、经营规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与境外主要竞争对手博世、禧玛诺相比,发行人的电机产品包括轮毂电机、中
置电机两大系列共计 80 多种型号产品,产品系列丰富,覆盖高、中、低档次,
且定制化的水平较高,能够较为灵活地匹配客户的品牌战略,且销售价格总体
上要低于博世、禧玛诺的同类产品。与境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相比,丰富的产品
系列、深厚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产品质量、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较高的品
牌知名度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发行人有专门的骑行测试团队,每


                                 1-2-40
款电机在量产前须经过累计超过 5,000 公里的骑行测试。同时,发行人非常重
视对终端市场的售后服务,2012 年即在欧洲设立荷兰子公司,作为服务欧洲市
场的窗口。对于主要客户,除日常的邮件往来、电话会议之外,销售经理每个
季度至少完成一次现场拜访,并在大型展会上进行交流,技术支持团队在售前、
售中、售后有定期的现场拜访制度(至少每月一次),及时收集市场反馈信息,
并和品牌商的车款开发部门保持高频互动。2017 年,发行人设立美国子公司,
为美国市场的发展进行布局。目前,发行人已设立波兰子公司,拟在波兰设立
辐射整个欧洲的售后维修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对电踏车主要消费市场的服务
能力。

    此外,发行人高度重视品牌建设,通过多个渠道在主要消费地进行持续的
品牌推广,不断提升公司自有品牌的知名度。装载发行人电气系统的电踏车先
后获得 2015 年德国电动自行车 24 小时拉力赛冠军、2016 年荷兰 Plus 杂志主办
的整车测评冠军、2016 年 ExtraEnergy 主办的欧洲自行车整车测评冠军、2017
年日本《CYCLE SPORTS》测评赛冠军。其中 2015 年德国电动自行车 24 小时
拉力赛共 13 支参赛队,搭载公司 MAX 电气系统的八方车队获胜,其余 12 支
参赛队均使用 BOSCH 电气系统;2016 年荷兰 Plus 杂志主办的整车测评共有 72
辆车参与测评,搭载公司 MAX 电气系统的电踏车获得城市车组冠军,其余车
辆使用 BOSCH、禧玛诺、雅马哈等电气系统;2016 年 ExtraEnergy 主办的欧洲
自行车整车测评共有 12 个电踏车整车品牌参加,搭载公司 MAX 电气系统的
Qwic 电踏车经过 513 公里的多地形测试综合得分第一,其余电踏车品牌使用
BOSCH、禧玛诺、雅马哈等电气系统;2017 年日本《CYCLE SPORTS》测评
赛共有 5 支参赛队,搭载公司 MAX 电气系统的车队获胜,其余队伍使用雅马
哈、禧玛诺等电气系统。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先生首次访华时,中国政府赠送
2 台电动自行车作为国礼,其动力系统由发行人提供。通过持续的宣传和投入,
“BAFANG”、“8FUN”品牌在行业中已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1-2-41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80,743.5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74,621.07 万元,非流动资产 6,122.50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2,293.78
万元,无形资产 3,219.22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156.62            1,406.58        65.22%
     机器设备             929.93               646.93         69.57%
     运输工具             392.82               124.23         31.63%
  电子及其他设备          412.80               116.03         28.11%


                                     1-2-42
                  合 计                 3,892.16                  2,293.78                  58.93%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

               2、主要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
         屋建筑物 1 处,房屋建筑物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产权证书编号                地址             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用途     权利人

              苏(2017)苏州工业园                        土地面积:13,291.27 平方米
                                      苏州工业园区和
     1        区不动产权第 0000215                        /建筑面积:17,574.27 平方             非居住   发行人
                                      顺路 9 号
              号                                                      米

               (2)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房屋租赁均为境外子公司的租赁事
         项。境外子公司分别在荷兰、美国、德国、波兰共有 5 处租赁房屋,用作办公
         室、员工宿舍,租赁房屋面积共计 7,108 平方米,租赁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自有房屋建筑物面积比例为 28.77%,主要系八方波兰租赁的办公及仓储场地
         面积较大。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                             月租赁价     使用
             出租人         租赁房屋位置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积(㎡)                             格           人
                           Bijsterhuizen
                                                                         2015 年 9 月 1 日       2,491.65     八方
1        P.L.M. Hendriks   24-15 Wijchen       办公室          750
                                                                         -2020 年 8 月 31 日     欧元         荷兰
                           B.V.O 725 m
                           Johannushof 30,
                                                                         自 2012 年 4 月 5 日                 八方
2        Dongyu Song       6545BA,             员工宿舍        244                               1,150 欧元
                                                                         生效                                 荷兰
                           Nijmegen
                                                                         2017 年 11 月 1 日
                           施洛斯霍尔特-
                                                                         -2018 年 10 月 31
         Vera              施图肯步罗克市                                                        1,612.45     八方
3                                              办公室          254       日,到期未提前 3
         Kerstingjohnner   Altenkamp 1 号 1                                                      欧元         荷兰
                                                                         个月提出异议,自
                           楼
                                                                         动续期一年




                                                     1-2-43
                                                           1,400
                      美国内华达州拉
                                                          平方英
    CGSZ 有限责任     斯维加斯阿尔维                               2018 年 12 月 1 日                  八方
4                                         办公室          尺(约                          1,400 美元
    公司              尔街 6585 号 B 地                            -2019 年 11 月 30 日                美国
                                                          130 平
                      址 89118 室
                                                          方米)
                                                                                          第 1-11 个
                                                                                          月合计
                                                          仓库:                          22,863.81
                                                           4,903                          欧元。
                                                          平方米                          第 12 个月
    PDC Industrial    弗罗茨瓦夫省科                      办公:                          起每月:
                                          仓储及办                 2019 年 5 月 1 日起                 八方
5   Center 50 Sp. z   比耶茨市物流广                      802 平                          仓库及公
                                          公                       七年                                波兰
    o. o.             场路 8 号                           方米;                          共区域为
                                                          公共区                          4.57 欧元/
                                                          域:15                          平方米;
                                                          平方米                          办公为 9
                                                                                          欧元/平方
                                                                                          米
    注:八方荷兰承租的位于 Bijsterhuizen 24-15 Wijchen B.V.O 725m 的房屋出租人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将房屋出售给 P.L.M. Hendriks。八方荷兰与 P.L.M. Hendriks 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签订附录,约定将房屋的出租人变更为 P.L.M. Hendriks,原租赁协议主要内容不变。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租赁房屋现设有银行抵押,荷兰律师已确认,八方荷兰与
    P.L.M. Hendriks 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目前未发现银行已经
    或将要拒绝作出同意表示的情况,亦未发现其他导致租赁无效的情形。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

                                                                                           单位:元
                  资产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机             1         251,282.05           78,801.95          31.36%
    数控车床                               2         401,709.43           128,067.86         31.88%
    电池组成品测试系统                     1         160,683.76           50,390.46          31.36%
    电机耐久测试机                         1         136,752.14           117,306.02         85.78%
    电压、电流、扭矩模块                   1         105,194.88           65,294.46          62.07%
    微电脑电动自行车综合性能试验机         1         98,290.60            79,654.60          81.04%
    计算机控制动态疲劳试验机               1         95,726.50            41,987.35          43.86%
    中置电机测功机                         1         94,017.09            80,647.77          85.78%
    中置电机测试控制系统                   2         180,341.88           130,480.91         72.35%
    灌胶机                                 1         86,950.43            48,463.17          55.74%


                                                 1-2-44
直流电机测试系统及磁滞测功机        1       73,931.63   35,939.44     48.61%
控制机                              1       73,800.00    3,626.04     4.91%
电动自行车力矩传感器检测仪          1       68,717.94   37,213.08     54.15%
电机性能测试系统                    1       66,666.67   30,824.25     46.24%
磁粉测功机                          1       63,800.00    3,134.88     4.91%
测功机                              1       62,393.16    8,596.29     13.78%
SUM影像测量机                       1       61,538.46   16,049.10     26.08%
直流电机测试系统                    3      183,760.68   62,703.48     34.12%
空气压缩机                          1       61,000.00    2,996.96     4.91%
绕线机 FG-12                        1      201,709.40   177,806.90    88.15%
齿轮轴承压合设备                    1       72,649.57   62,892.76     86.57%
小模数齿轮测量仪                    1      366,379.32   337,435.32    92.10%
电机转子贴磁钢设备                  1      120,689.66   110,980.16    91.95%
电动车控制器成品自动测试设备        1       80,200.00   67,945.12     84.72%
导磁套全自动装配机                  1       64,655.17   61,590.49     95.26%
轮毂投影仪 TM-7020                  1      300,000.00   300,000.00   100.00%
自动灌胶机                          1      233,638.46   233,638.46   100.00%
电机测试仪                          3      392,936.29   392,936.29   100.00%
力矩测试机                          3      284,482.77   277,740.54    97.63%
电机测试机                          1       94,827.59   92,580.17     97.63%
灌胶机                              1       92,241.38   88,597.83     96.05%
超声波塑胶熔接机                    1       77,586.21   74,521.56     96.05%
全自动双头粘锡机SW-87               1       67,069.03   67,069.03    100.00%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以及软件著作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
57,140.3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
序号         座落      面积(㎡)                用途   权证号       终止日期
                                    方式




                                        1-2-45
                                                            苏(2017)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                         工业用地/                     2056 年 12 月
     1                     13,291.27   出让                 工业园区不动产
           和顺路 9 号                            非居住                         30 日
                                                            权第 0000215 号
           苏州工业园区                                     苏(2018)苏州
                                                                              2048 年 5 月
     2     东堰里路北,    43,849.12   出让     工业用地    工业园区不动产
                                                                                 2日
           钱家田路西                                       权第 0000152 号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1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核定使用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                              有效期
号                                                    商品类别

1         八方电气        11056133                     第 12 类     2014.01.07-2024.01.06



2         八方电气        4457463                      第 12 类     2017.11.07-2027.11.06



3         八方电气        23927111                     第 12 类     2018.05.28-2028.05.27




4         八方电气        24416971                     第 42 类     2018.06.21-2028.06.20




5         八方电气        24834039                     第 12 类     2018.07.14-2028.07.13



6         八方电气        24915945                     第 12 类     2018.07.28-2028.07.27



7         八方电气        24926862                     第 12 类     2018.07.28-2028.07.27



8         八方电气        29739429                     第 12 类     2019.01.21-2029.01.20



9         八方电气        29734214                     第 42 类     2019.01.21-2029.01.20




                                          1-2-46
10        八方电气     24417262                   第 42 类      2019.02.21-2029.02.20




11        八方电气     29722046                   第9类         2019.05.28-2029.05.27



12        八方电气     29737104                   第 12 类      2019.05.28-2029.05.27



13        八方电气     29737974                   第 35 类      2019.05.28-2029.05.27



14        八方电气     29742480                   第9类         2019.05.28-2029.05.27




15        八方电气     29726812                   第7类         2019.06.14-2029.06.13




         此外,公司拥有境外注册商标20项,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
序号       注册号          商标                    有效期              注册地
                                    商品类别
                                                               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
                                                 2010.01.04-
     1     1026809                   第 12 类                  里议定书指定的国家及
                                                 2020.01.04
                                                               地区
                                                               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
                                                 2012.10.16-
     2     1136849                   第 12 类                  里议定书指定的国家及
                                                 2022.10.16
                                                               地区

                                                 2015.07.28-
     3    905122488                  第 12 类                           巴西
                                                 2025.07.28

                                                 2016.10.31-
     4    40-1212357                 第 12 类                           韩国
                                                 2026.10.31
                                                 2016.10.31-
     5    40-1212356                 第 12 类                           韩国
                                                 2026.10.31
                                    第 9、12、 2018.01.29-
     6    017307026      BAFANG                                         欧盟
                                    25、35 类 2027.10.10
                                        第       2018.10.19-
     7    017889935                                                     欧盟
                                    7/9/12/25/   2028.04.19


                                     1-2-47
                                      35/41/42
                                         类
                                         第
                                     7/9/12/25/    2018.10.09-
8     017889938                                                           欧盟
                                      35/41/42     2028.04.19
                                         类
                                                   2018.12.07-
9      6104915                         第9类                              日本
                                                   2028.12.07
                                                   2018.12.29-
10     3876588                        第 12 类                            印度
                                                   2028.07.03
                                                   2018.12.29-
11     3876589                         第9类                              印度
                                                   2028.07.03
                                                   2018.12.29-
12     3876590                        第 12 类                            印度
                                                   2028.07.03
                                                   2019.01.08-
13    40-1434501                       第9类                              韩国
                                                   2029.01.08
                                                   2019.01.08-            韩国
14    40-1434500                       第9类
                                                   2029.01.08
                                                   2019.02.08-
15     6120675                         第9类                              日本
                                                   2029.02.08
                                         第
                                                   2019.03.06-
16    40-1454238                     7/12/25/35                           韩国
                                                   2029.03.06
                                      /41/42 类
                                         第
                                                   2019.03.06-
17    40-1454237                     7/12/25/35                           韩国
                                                   2029.03.06
                                      /41/42 类
                                                   2019.03.12-
18     5698562                        第 12 类                            美国
                                                   2029.03.12
                                                   2019.03.29-
19     6133609                        第 12 类                            日本
                                                   2029.03.29
                                                   2019.04.26-
20     3876587                         第9类                              印度
                                                   2028.07.03
注 1:上述第 1-3,7-20 项商标由发行人申请取得,第 4-6 项商标为发行人受让取得。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在境内共有9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5项,实用新型专利68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号


                                      1-2-48
     电动助力自行车及可安装在自行车车架
1                                          2007800522870   2007.03.28     发明
     上的电动助力自行车用组件
     可安装在自行车车架上的电动助力自行
2                                          2013101595113   2007.03.28     发明
     车用组件
     可安装在自行车车架上的电动助力自行
3                                          2016100125171   2007.03.28     发明
     车用组件
4    电动自行车轮毂                        2010101409008   2010.04.02     发明
5    电动自行车轮毂                        2010101905826   2010.06.03     发明
6    轮椅车用驱动电机的制造工艺            2011101479109   2011.06.03     发明
7    铣刨机用电机                          201110147919X   2011.06.03     发明
8    罗拉刹电机装置                        2012101876184   2012.06.08     发明
9    电动自行车中轴力矩传感装置            201310048472X   2013.02.07     发明
10   一种电动自行车中轴力矩传感装置        2013101210888   2013.04.09     发明
     安装在普通自行车上的且带倒刹功能的
11                                         2013101307544   2013.04.16     发明
     中置电机
12   电动自行车轮毂电机装置                2014101456083   2014.04.11     发明
13   电动自行车轮毂电机                    2014101466263   2014.04.11     发明
14   离合器装置                            2014101489706   2014.04.11     发明
15   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分体式飞轮后驱电机    2016105373394   2016.07.11     发明
16   电动自行车轮毂                        2010201794392   2010.05.05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用于自行车车灯供电的发电装
17                                         2010205157764   2010.09.03   实用新型
     置
18   轮椅车用驱动电机                      2011201850645   2011.06.03   实用新型
19   公路路面铣刨机的驱动机构              201120323485X   2011.08.31   实用新型
20   轮毂发电电机                          2012200649780   2012.02.27   实用新型
21   罗拉刹电机                            2012202692713   2012.06.08   实用新型
22   一种电动自行车车位锁                  2012207302206   2012.12.27   实用新型
23   电动摩托车智能控制装置                2013200597899   2013.02.03   实用新型
24   安装在普通自行车上的便捷式中置电机    2013201917199   2013.04.16   实用新型
25   可伸缩调节的自行车用速度传感器        201320334821X   2013.06.09   实用新型
26   电动自行车发电电机                    2013205332697   2013.08.29   实用新型
27   电动自行车电机利用五通管固定装置      2013205479441   2013.09.04   实用新型
28   割草机刀片电机                        2013208227264   2013.12.13   实用新型
29   割草机驱动电机                        2013208242334   2013.12.13   实用新型
30   电动自行车中置电机固定装置            2014200435070   2014.01.23   实用新型
31   具有润滑油油路循环机构的轮毂电机      2014200514316   2014.01.26   实用新型

                                      1-2-49
32   电动汽车用电机智能控制装置            2014200693782   2014.02.18   实用新型
33   电动自行车轮毂电机用快速接头          2014201761448   2014.04.11   实用新型
34   一种电动自行车中轴力矩速度传感装置    2014201979151   2014.04.22   实用新型
35   一种电动车无线传输系统                2014202052665   2014.04.24   实用新型
36   电机安装结构                          2014204663131   2014.08.18   实用新型
37   新型的电机水冷结构                    2014204662035   2014.08.18   实用新型
38   电动自行车中置电机                    2014204688340   2014.08.19   实用新型
     用于电动自行车的中置电机连接架和中
39                                         2015201315920   2015.03.06   实用新型
     置电机
40   电动自行车一体式轮毂电机              2016206668571   2016.06.29   实用新型
41   一种电动自行车一体式轮毂电机          2016206664937   2016.06.29   实用新型
42   电动自行车轮毂电机装置                2016206661924   2016.06.29   实用新型
43   内转子轮毂电机                        2016207921399   2016.07.26   实用新型
44   一种中置电机连接架和中置电机          2016208876371   2016.08.16   实用新型
45   中置电机连接架和中置电机              2016208874766   2016.08.16   实用新型
46   电动自行车及其变速辅助装置            2016209156560   2016.08.22   实用新型
47   减速轮毂电机                          201720188335X   2017.02.28   实用新型
48   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中轴安装结构        201720221689X   2017.03.08   实用新型
49   轮毂电机结合轴传动的自行车驱动系统    2017202685144   2017.03.20   实用新型
     大扭矩轮辋电机和配置该电机的手推
50                                         2017203822435   2017.04.12   实用新型
     车、拉车和叉车
51   减速轮毂电机                          2017203819555   2017.04.12   实用新型
52   轮辋电机                              2017203819292   2017.04.12   实用新型
     电动自行车无链条传动系统和配置该系
53                                         2017204439267   2017.04.25   实用新型
     统的电动自行车
54   轮毂电机                              2017204543133   2017.04.27   实用新型
55   弹簧支撑座                            2017205423336   2017.05.16   实用新型
56   锂电池充电连接器                      2017205423321   2017.05.16   实用新型
57   锂电池模组                            2017205427178   2017.05.16   实用新型
58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安装结构              2017205425990   2017.05.16   实用新型
     直流电动机和发电机相结合共用转子和
59                                         2017207369336   2017.06.23   实用新型
     定子的新型电机
60   一种新型自行车中轴锁                  2017207994337   2017.07.04   实用新型
61   一种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变速管理系统      201720800471X   2017.07.04   实用新型
62   一种用于自行车上的变速控制装置        2017208825660   2017.07.20   实用新型


                                      1-2-50
     一种用于电动自行车上的双测速管理装
63                                         2017208825711   2017.07.20   实用新型
     置
64   一种用于电动自行车仪表的防水结构      2017209800694   2017.08.08   实用新型
65   电动自行车无级变速传动装置            2017211994414   2017.09.19   实用新型
66   电动自行车轮毂电机试验装置            2017212594762   2017.09.28   实用新型
67   无刷直流电机控制系统                  2017213555816   2017.10.20   实用新型
68   电机无霍尔相位检测装置                201721474690X   2017.11.08   实用新型
69   电动车辆无级变速驱动系统              201721508381X   2017.11.13   实用新型
70   电动车辆多挡位无级变速驱动系统        2017215018187   2017.11.13   实用新型
71   中置电机中轴及其配套的曲柄结构        2017216597859   2017.12.04   实用新型
72   电动自行车力矩轴结构                  2017216770975   2017.12.06   实用新型
73   中置电机及其连接架的新型装配结构      2017216755405   2017.12.06   实用新型
74   中置电机及其连接架的配套装配结构      2017217076420   2017.12.11   实用新型
75   轨道小车驱动装置                      2018200811325   2018.01.18   实用新型
76   连接线插拔工具                        2018203309345   2018.03.12   实用新型
77   设有助力传感器的轮毂电机助力装置      2018204171065   2018.03.27   实用新型
78   可调节仪表装置                        2018205242462   2018.04.13   实用新型
79   单总线设备的管理系统                  2018209284746   2018.06.15   实用新型
80   中置电机与牙盘的连接结构              2018212753903   2018.08.08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电动助力车系统的人机交互电
81                                         2018213034423   2018.08.14   实用新型
     路
82   一种用于自行车上的信号采集处理电路    2018213356713   2018.08.17   实用新型
83   多功能集成轮毂电机                    2018216108147   2018.09.30   实用新型
84   中置电机                              2015300552093   2015.03.06   外观设计
85   仪表显示屏(C18 彩屏)                2017300206761   2017.01.19   外观设计
86   智能显示控制器                        2018300873543   2018.03.09   外观设计
87   仪表显示屏的图形用户界面              2018300873488   2018.03.09   外观设计
88   中置电机                              2018306074027   2018.10.30   外观设计

89   中置电机                              2018306074031   2018.10.30   外观设计

90   车辆显示控制仪表套件                  2018306073895   2018.10.30   外观设计

91   车辆显示控制仪表套件                  2018306074008   2018.10.30   外观设计

92   轮毂电机                              2018306073999   2018.10.30   外观设计

93   中置电机                              2018306079872   2018.10.30   外观设计
94   轮毂电机                              2018306651221   2018.11.22   外观设计


                                      1-2-51
         其中,电动助力自行车及可安装在自行车车架上的电动助力自行车用组件
     (专利号:2007800522870)与可安装在自行车车架上的电动助力自行车用组件
     (专利号:2013101595113)两项专利受让自Sunstar公司。受让自Sunstar公司的
     专利申请权“可安装在自行车车架上的电动助力自行车用组件”(专利号:
     2016100125171)于2018年7月取得授权。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权利人     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八方电动摩托车控制器固
 1      2011SR023862                               八方电气   2011/01/06      未发表
                        化软件 V1.0
                        八方电动摩托车 LCD 仪表
 2      2011SR023852                               八方电气   2011/02/01      未发表
                        软件 V1.0
                        八方电动车专用 LED 组合
 3      2011SR023860                               八方电气   2010/02/18    2010/05/06
                        仪表软件 V1.0
                        八方无刷电机控制器软件
 4      2011SR023851                               八方电气   2009/10/23    2010/01/08
                        V1.0
                        BAFANG E-Mobility Sales
 5      2019SR0291437   & Service Tool software    八方电气   2018/12/11      未发表
                        [简称:BESST] 1.2.17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清华先生。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控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王清华先生未再控
     制其他企业。王清华先生曾经控制的迈尔世通已于2019年2月27日完成工商注销
     登记手续。迈尔世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历史沿革方面,2015 年 4 月,公司发起人股东王清华、贺先兵、俞振

                                          1-2-52
华与财务投资人杨爱喜和业务及技术骨干盛庆福、李秀涛(迈尔世通原股东曲
红的配偶)、姜耕耘、杨磊共同投资设立了迈尔世通,拟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机
电控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王清华认购 1,344.00 万股、盛庆福认购 800.00 万股、
贺先兵认购 575.68 万股、杨爱喜认购 400.00 万股、曲红认购 400.00 万股、俞
振华认购 320.32 万股、姜耕耘认购 100.00 万股、杨磊认购 60.00 万股。杨爱喜
具有汽车产业背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及业内的主要公司比较熟悉;李秀涛、
姜耕耘、杨磊均有在知名汽车电机及控制器企业的从业经历,构成了迈尔世通
的主要技术班底;盛庆福曾在上市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由其担任迈尔世通的经
理,具体负责迈尔世通的日常经营事务。2015 年 6 月底前,各发起人股东的首
期出资到位,迈尔世通的实收资本变成 2,000 万元。2016 年 8 月,曲红将其持
有的全部迈尔世通 400 万股(含尚未实缴的 200 万股)分别转让给王清华、贺
先兵、俞振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迈尔世通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
化。迈尔世通的主要营运资金来自股东出资;

    2、资产方面,迈尔世通的业务规模较小,主要资产较少,根据苏州德衡会
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德衡年审
字【2018】第 557 号),截至 2017 年末,迈尔世通的机器设备原值为 88.51 万
元,均系向第三方独立购置;

    3、人员方面,迈尔世通的人员较少,根据业务的发展逐步配齐前中后台人
员,截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迈尔世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迈尔世通的解散事项时,
迈尔世通在册职工共 35 人,均由其在市场上自主招聘,与发行人不存在人员兼
职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迈尔世通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4、业务和技术方面,迈尔世通的发起人股东李秀涛(曲红的配偶)、姜耕
耘、杨磊系迈尔世通的主要技术班底,在新能源汽车及微车的电机、电控领域
有着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以三人为基础组建了迈尔世通的技术团队,开发设
计出迈尔世通的主要产品。由于应用领域不同,迈尔世通的产品及技术与发行
人存在较大的差异,迈尔世通的产品都是大功率电机,功率通常在 5,000W 以
上,发行人的产品都是小功率电机,主要产品为 250W、500W,少量产品能够
达到 1,000W。新能源汽车的电机仓空间较大,电踏车放置电机的位置较小,两


                                  1-2-53
者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产品结构设计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迈尔世通的产品主
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通常都要求水冷或者强制风冷;发行人的产品往往是自
冷,两者的元器件的绝缘及散热要求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5、销售渠道、客户方面,迈尔世通的产品与发行人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材料的通用性较低,原材料差异较为明显,供应商的重合度不高;迈尔世通的
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微车,客户都在境内,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主
要客户包括聊城巨龙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浙江泓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常州
速派奇车业有限公司、山东德瑞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均从事新能源汽
车、微车整车或部件的制造,由迈尔世通自主开发;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应用于
电踏车,目前电踏车的主要销售市场集中在欧洲、美国和日本,发行人的客户
主要是国外的电踏车品牌商以及国内外从事电踏车组装业务的整车装配商。迈
尔世通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6、采购渠道、供应商方面,因迈尔世通产品在规格尺寸、结构设计及应用
领域方面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采购需求及原材料差异较为明显,主要供应
商与发行人不相重合。但因部分零部件属于同一大类,且生产场地均在苏州工
业园区,供应商与发行人存在少量重叠,但两者所采购产品在规格尺寸、技术
参数等方面亦存在较大差异,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迈尔世通向与发行
人重叠的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255.89 万元、142.25 万元、26.68 万元,金
额较低,且下降明显。报告期内,迈尔世通拥有独立的业务体系,独立与供应
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迈尔世通向与发行人重叠的供应商的采购产品的价格
由其依据市场价格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综上,迈尔世通与发行人的产品在规格尺寸、结构设计、应用领域、客户
构成上均有较大差异,属于不同的业务领域,在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
面均独立于发行人,采购销售渠道亦各自独立,主要供应商及客户不存在重叠
的情形,且迈尔世通自2018年4月即不再继续营业。2019年1月23日,迈尔世通
取得苏国税一税企清【2019】19177号《清税证明》,其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19年2月27日,迈尔世通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王清华先生及其


                                 1-2-54
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2、公司采取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清华先
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未来将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主营业务或主营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包括
不设立、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
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该等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投资或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
若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发行人
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对发行人的损失予以
赔偿。

    4、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
责任,且该承诺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①发行人与天津英朗的关联采购




                                   1-2-55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占同期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定价方式及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营业成
  名称       内容       决策程序   金额                金额     业成本的   金额 业成本的   金额     业成本的
                                           本的比
                                                                  比例            比例                比例
                                             例
           电机、加   参照市场协
天津英朗                            -         -          -          -       -       -      361.43    1.52%
             工费       商定价

                为了满足部分境内客户对于传统电动车电机的采购需求,公司发起人股东
           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于 2011 年度在电动自行车产业聚集区天津投资设立了
           天津英朗,生产传统电动车电机提供给天津区域的相关客户。2016 年初,发行
           人直接向天津英朗采购传统电动车电机再出售给客户。2016 年 5 月起,发行人
           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同时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不再开展此类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传统电动自行车业务仅通过直接采购天津英朗的成品
           进行。2016 年度,发行人向天津英朗采购了 15,308 台传统电动车电机,每台成
           本约为 203.58 元(不含税)。根据新日股份(603787)公告的招股说明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其电机的采购价格(不含税)分别为 219.40 元、
           207.33 元、192.07 元,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由于发行人不再从事传统电动车
           电机业务,传统电动车电机的售后服务一并移交给天津英朗,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期间,发行人的传统电动车电机销量总计 16.64 万台,以 3.5 元/台的价
           格作为后续的售后服务费用,由发行人额外支付给天津英朗。天津英朗除替发
           行人组装外,也独立对外销售,2016 年 5 月起,天津英朗的电机独立对外销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根据回避制度进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
           方于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期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合法、有效,
           均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所约定的条款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就该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发行人与天津英朗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确认程序,交易价格公允,且关联
           采购金额较小,未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1-2-56
                    ②发行人与东大翔地的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    定价方式及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名称      易内容    决策程序         金额     业成本的      金额        业成本的    金额 业成本的         金额    业成本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参照市场协
  东大翔地      转子                        -          -             -            -       -           -        9.26      0.04%
                           商定价

                    东大翔地主要从事模具、转子、五金件的加工,2016 年度,发行人向关联
              方东大翔地采购了 8,876 个转子。自 2016 年 4 月起,发行人为减少关联交易不
              再开展此类业务。

                    除东大翔地外,发行人还向江阴市晟焱铸造有限公司、南通市盛达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力成电机风罩厂、无锡市豪达五金喷涂厂等采购电踏
              车电机转子。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东大翔地的转子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
              转子价格无明显差异。同一时间、同一类型产品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销售均价
              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                                  型号                    2016 年均价
              东大翔地                                               A-B 转子                        10.07
              第三方供应商                                           A-B 转子                        10.01

                    (2)关联销售

                    ① 发行人与 Velostar 株式会社的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定价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式及决
   名称       内容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策程序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参照市
Velostar
             电机        场协商    120.58         0.20%       188.89            0.20%   207.04      0.34%       302.22      0.77%
株式会社
                           定价

                    发行人于 2013 年与 Velostar 株式会社开展业务合作。为了稳定与发行人的


                                                            1-2-57
           业务合作,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王清
           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王清华持有 Velostar 株式会社 4.95%的股权,
           发行人与 Velostar 株式会社的业务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售给 Velostar 株式会社主要是 BBS-01、BBS-02 中置
           电机和少量 MAX 中置电机。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Velostar
           株式会社分别向发行人采购了 1,510 台、961 台、944 台、620 台电机及配套电
           气系统,交易价格与发行人向第三方销售的同型号价格无明显差异,具体情况
           如下表:

                                                                                                  单位:元/台

              供应商名称           型号        2019 年 4 月     2018 年 1 月      2017 年 8 月    2016 年 11 月
                                BBS01            1,325.05           1,283.36        1,315.14           1,285.18
           Velostar 株式会社
                                BBS02            1,595.16           1,478.59        1,561.10           1,636.56
                                BBS01            1,343.39           1,254.84        1,350.01           1,303.77
            独立第三方客户
                                BBS02            1,524.08           1,515.47        1,567.08           1,656.93

               ②发行人与天津英朗的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定价方式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占同期营
                        及决策程
  名称       内容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序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配件、服     参照市场
天津英朗                                  -            -        -          -           -          -        14.12       0.04%
             务费       协商定价

               2016年度,发行人销售少量的配件给天津英朗,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的
           比重较低。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26.31           378.66              294.00              250.87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房屋租赁

                                                           1-2-58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迈尔世通        房屋租赁                    -                    22.27            85.71       111.35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部分厂房、办公室出租给迈尔世通使用,与发行人所
在的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区域的厂房租赁市场价基本一致。由于业务发展未及
预期,2017年初迈尔世通缩减了租赁发行人的场地面积,重新与发行人签署了
租赁合同,租金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了调整;2018年4月10日,迈尔世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解散的决议,自2018年4月起,迈尔世通仅向发行人租赁1间办
公室,供清算使用。迈尔世通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2019年上半年不再发
生上述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除以上房屋租赁事项外,发行人与迈尔世通不存在产品购销、
劳务服务等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上述租赁价格参照苏州工业
园区和顺路区域厂房租赁价格确定,价格公允。报告期内迈尔世通不存在替发
行人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2)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17 年度


Velostar 株式会社         资产转让               韩国商标                 协议定价             1.20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资金拆借事项。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        天津英朗                 -                    -                -                -


                                                 1-2-59
           Velostar 株式会
应收账款                      75.61                -               -           -
                  社
应收账款      迈尔世通           -                 -               -           -
预收款项      天津英朗           -                 -               -          0.05
           Velostar 株式会       -                 -
预收款项                                                           -          0.38
                  社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东大翔地           -                 -              5.23        5.23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未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因此日常性关
联交易未履行具体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但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当时的业
务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参考了相关市场价格。

    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陆续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大股
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治
理和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其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发行人在日常经营活动
中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制度实施资金管理工作,对重大资金流入和流出履行必要
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严重影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已经出具《关于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函》,承诺不利用大股东的
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根据回避制度进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
联方于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期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合法、有效,
均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所约定的条款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就该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1-2-60
同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根据回
避制度进行了表决,2019年上半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在预计范围内。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独立规范运作,公司采取了
下列针对性措施:

    (1)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从事损害公司或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引入2名独立董事,制定《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2)公司专门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应制度,对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表决
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3)为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三名自然人股东王清华、贺先兵、俞振
华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①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和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
或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②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和本人投资或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发行人签订关联
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③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
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或违规要求发行人提供担保。

    ④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愿意承担因此给发行人


                                  1-2-61
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人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有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
司董事成员简要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现任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王清华          董事长、总经理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贺先兵          董事、副总经理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俞振华          董事、副总经理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傅世军               董事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余海峰             独立董事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
  赵高峰             独立董事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王清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
1988年7月至1998年12月,供职于南京控制电机厂任技术员、科长、副厂长;1998
年12月至1999年11月供职于南京控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1999年12月至2003年8月供职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任苏
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长城车用电机厂厂长;2003年9月,王清华先生加入苏
州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至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前,王清华先生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贺先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生,大专学历。1997
年6月至1999年3月,供职于苏州电讯电机厂有限公司任技术员;1999年3月至
2000年3月,供职于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0年3月至2003年4月,供
职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长城车用电机厂任研发工程师主管。2003年7

                                   1-2-62
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俞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生,大专学历。1982
年11月至1988年11月,供职于苏州机械仪表电镀厂,任职员;1988年12月至2001
年11月,供职于苏州市机械工业局,任职员;2001年12月至2003年10月,供职
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03年11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职,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傅世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8月生,大专学历。1986
年12月至1998年12月,供职于南京控制电机厂,任技术员;1998年12月至2000
年10月供职于南京控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01年1月至2003年10
月,供职于南京合力电机厂,任技术员;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供职于宁
波市宝洋电器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师。2006年10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职,现任
本公司董事、研发部副经理。

    余海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1月生,大专学历。1991
年1月至1998年12月,供职于上海晟隆(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办公室秘书、
干事;1999年1月至2001年4月,供职于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装配车间副主任;2001年5月至2012年12月,供职于上海盛协自行车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中国自行车》编辑部,任主编;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供职于上
海中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自行车》编辑部,任副主编、主编。2018年11
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高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6月生,本科学历。2001
年12月至2007年12月,供职于山西中盛审计事务所,任审计师;2007年12月至
2014年10月,供职于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4年
10月至2015年10月,供职于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师;2015
年10月至2018年1月,供职于苏州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师;2014
年6月至2017年9月,供职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
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供职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17
年11月至今,供职于金螳螂家装电子商务(苏州)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现
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63
    发行人主要股东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原任职单位情况如下:
                                                                          主要供应
股东姓名          原工作单位名称                       主要产品           商、客户是
                                                                            否重合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苏
                                               有刷有齿减速电机/纯电动
           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长城车                                       否
                                               自行车
 王清华    用电机厂
                                               大功率交流异步电机,主要
           南京控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否
                                               由于工业用水泵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长城        有刷有齿减速电机/纯电动
                                                                              否
           车用电机厂                          自行车
 贺先兵
           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                电动工具                       否
           苏州电讯电机厂有限公司              轴流风机                       否
                                               有刷有齿减速电机/纯电动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                                           否
                                               自行车
 俞振华
           苏州市机械工业局                    机床、仪表                     否
           苏州机械仪表电镀厂                  电镀加工                       否

    加入发行人前,发行人主要股东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的主要任职单位
为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及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长城车用电机厂
(以下合称“苏州小羚羊”)。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成立自 1997 年,系国内第一批专业生产电动车
的企业,主要产品为“腾羚”牌电动自行车。后因市场容量、技术水平等原因,
其市场占有率逐渐萎缩。至 2009 年,央视网“2009 年度电动车评选活动”前
十大电动车品牌已不见苏州小羚羊产品。
    设立之初,发行人主要从事用于国内传统电动自行车的无刷无齿电机的开
发、设计及生产,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长城车用电机厂生产的有刷有
齿减速电机有一定区别,采购需求及原材料要求也有一定差异。苏州小羚羊电
动车有限公司长城车用电机厂的电机产品全部向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配
套,不对外销售。通过不断的市场开拓,发行人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客户群体,
产品也未曾供应给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发行人与苏州小羚羊在主要产
品、核心技术、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方面不存在重叠和交叉情形。
    发行人主要股东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对苏州小羚羊等原工作单位不负
有竞业禁止、保密义务或特别承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王清华、
贺先兵、俞振华未因违反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等被原工作单位主张过权利,与
原工作单位不存在技术纠纷。

                                      1-2-64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监事简要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现任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冯   华            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蔡金健                监事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殷   萍           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生,大专学历。1999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供职于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品保组长、技
术科长、业务主管;2012 年 10 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职,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项目部经理。

    蔡金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1 月生,大专学历,
工程师。1983 年 9 月至 1997 年 6 月,供职于苏州光华水泥厂(后改制设立苏
州光华水泥厂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长;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供职于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9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供职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售后服务部部长、
技术质量部长;2011 年 12 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职,现任本公司监事、资材部经理。

    殷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生,大专学历。1988
年7月至2006年7月,供职于常州无线电总厂(后改制设立常州无线电厂有限公
司),历任统计员、综合办统计师;2006年11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职。现任本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人事行政中心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简要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现任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王清华                总经理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贺先兵                副总经理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1-2-65
   俞振华                副总经理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财务总监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周   琴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王清华先生,个人简介参见本节董事介绍部分。

    贺先兵先生,个人简介参见本节董事介绍部分。

    俞振华先生,个人简介参见本节董事介绍部分。

    周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
级会计师。1998年12月至2003年5月供职于苏州泰发花线织造有限公司,任会计;
2003年6月至2005年2月供职于苏州代尔塔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任会计;2006年3
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职。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
    王清华先生,个人简介参见本节董事介绍部分。
    贺先兵先生,个人简介参见本节董事介绍部分。
    傅世军先生,个人简介参见本节董事介绍部分。




                                    1-2-66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清华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王清华持有八方电气 4,8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0%,持股比例超半数,并
 任八方电气的董事长、总经理,系八方电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清华先
 生 1988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主修微电机及控制专业,一直从
 事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工作,具有近 30 年的研发经验,是国内电踏车电
 气系统的主要技术专家之一。

       王清华,男,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为 320124196507******;王清华其他情况参见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2,357,625.41   318,260,641.46   182,148,538.81   122,775,811.65
应收票据          85,948,368.76    42,402,248.86    37,310,717.35     3,447,888.19
应收账款          169,571,941.71   145,507,913.53   91,527,340.40    69,957,071.74
预付款项            701,312.41      527,073.53       693,851.42       605,861.90
其他应收款         2,698,961.06     3,516,690.76     974,160.29       1,539,748.14
存货              128,247,601.72   118,344,573.80   108,832,575.54   63,480,724.22
其他流动资产       6,684,890.81     7,683,557.84     5,283,078.87     4,499,606.91
流动资产合计      746,210,701.88   636,242,699.78   426,770,262.68   266,306,712.75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            37,170.01       2,564,393.77     4,608,321.41
固定资产          22,937,761.23    19,760,701.23    18,001,135.38    16,416,078.72
在建工程           3,337,439.11     387,523.56            -                -
无形资产          32,192,153.59    33,725,603.92    11,701,348.58     2,185,982.10


                                     1-2-67
开发支出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6,937.25       2,038,432.20      1,185,623.67      1,469,247.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0,703.60         269,348.00        160,000.00        477,9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224,994.78      56,218,778.92     33,612,501.40     25,157,580.07
资产总计           807,435,696.66     692,461,478.70    460,382,764.08    291,464,292.8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63,891,352.69    178,693,732.84    134,869,695.90    79,376,165.46

预收款项              29,926,506.74     23,898,333.76    29,778,324.64     17,313,353.64

应付职工薪酬          7,575,493.15      10,173,281.17     7,810,662.57     5,818,093.22

应交税费              14,755,947.57     18,112,042.72    18,728,380.97     11,295,167.57

其他应付款            6,531,370.84       269,014.93        240,540.43       288,904.64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22,680,670.99    231,146,405.42    191,427,604.51   114,091,684.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预计负债                     -                  -                 -        3,653,400.00

递延收益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3,653,400.00

负债合计             222,680,670.99    231,146,405.42    191,427,604.51   117,745,084.53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30,000,000.00

资本公积             166,935,748.51    166,935,748.51    166,935,748.51          -

其他综合收益            96,950.20        -13,625.57        -19,565.18       -65,828.36



                                        1-2-68
 盈余公积                23,759,741.54   23,759,741.54      942,782.44     15,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303,962,585.42   180,633,208.80   11,096,193.80    128,785,036.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84,755,025.67   461,315,073.28   268,955,159.57   173,719,208.29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4,755,025.67   461,315,073.28   268,955,159.57   173,719,208.2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07,435,696.66   692,461,478.70   460,382,764.08   291,464,292.8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601,847,253.89   942,100,758.36   615,406,393.60   391,713,939.46
减:营业成本            351,574,015.42   570,488,468.90   358,464,151.48   238,340,947.37
    税金及附加           3,793,856.95     7,487,765.02     5,410,645.26     2,280,330.61
    销售费用            25,333,565.10    41,595,817.71    26,833,449.37     17,646,742.60
    管理费用            12,836,565.79    22,887,237.12    121,331,188.21    11,783,676.86
    研发费用            14,961,667.29    30,622,421.04    22,370,885.14     13,613,897.70
    财务费用             2,987,386.47     616,079.66       6,189,133.54      -920,837.22
    其中:利息费用            -                -                -                 -

            利息收入     167,924.27       276,909.09       578,218.33        130,993.13
加:其他收益(损失
                              -           522,000.00            -                 -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
                         2,573,212.66     1,941,972.60     463,953.84       1,197,124.12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571,257.87           -                -                 -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559,702.06     -4,418,702.43    -1,261,857.30     -2,777,857.23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             -                -            -18,055.42         40.76
列)
营业利润(亏损以
                        191,802,449.60   266,448,239.08   73,990,981.72    107,388,489.1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67,175.82     4,132,417.41     6,313,293.99     1,071,528.26
减:营业外支出                -             6,017.00       126,944.47       3,808,971.00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92,869,625.42   270,574,639.49   80,177,331.24    104,651,046.45

                                          1-2-69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540,248.80      38,220,665.39       26,847,643.14     15,311,927.44
 净利润(净亏损以
                         163,329,376.62     232,353,974.10      53,329,688.10     89,339,119.01
 “-”号填列)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10,575.77           5,939.61          46,263.18         16,740.72
 净额
   外币财务报表折
                          110,575.77           5,939.61          46,263.18         16,740.72
 算差额
 综合收益总额            163,439,952.39     232,359,913.71      53,375,951.28     89,355,859.73
 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81               2.58               0.85              2.98
 (二)稀释每股收益             1.81               2.58               0.85              2.9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593,147,971.93     984,963,292.60     644,433,932.75   427,680,136.32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108,343.69       22,611,522.97      19,658,727.40     7,683,225.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7,467,175.82       4,877,137.41       6,237,933.51      2,131,067.2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4,723,491.44    1,012,451,952.98    670,330,593.66   437,494,429.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424,029,693.24     614,615,027.82     423,608,134.28   295,024,009.01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34,474,986.93       47,429,999.64      36,434,540.23    23,153,289.08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971,832.15       68,647,103.78      45,004,292.65    16,991,180.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3,911,259.63       62,911,267.85      41,653,196.18    25,172,601.3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1,387,771.95     793,603,399.09     546,700,163.34   360,341,080.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3,335,719.49      218,848,553.89     123,630,430.32    77,153,349.02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5,000,000.00     369,000,000.00     175,000,000.00   126,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73,212.66       1,941,972.60        463,953.84       1,197,124.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54,532.56         6,000.00


                                             1-2-70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167,924.27         276,909.09      578,218.33       130,993.13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7,741,136.93    371,218,881.69   176,096,704.73   127,734,117.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7,989,583.36     36,939,812.21     1,953,472.12     1,581,024.73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5,000,000.00    369,000,000.00   175,000,000.00   126,4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2,989,583.36    405,939,812.21   176,953,472.12   127,981,024.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248,446.43     -34,720,930.52    -856,767.39      -246,907.48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8,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8,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40,000,000.00     45,250,000.00    74,750,000.00     8,000,000.0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990,566.01        2,075,471.67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990,566.01     47,325,471.67    74,750,000.00     8,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0,990,566.01    -47,325,471.67   -56,750,000.00   -8,000,000.00
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2,999,723.10      -690,049.05     -6,650,935.77     870,799.60
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净减少以“-”号填       34,096,983.95     136,112,102.65   59,372,727.16    69,777,241.14
列)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318,260,641.46    182,148,538.81   122,775,811.65   52,998,570.51
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52,357,625.41    318,260,641.46   182,148,538.81   122,775,811.65
额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1-2-71
            依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的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18,055.42              40.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986,100.00         4,562,300.00       2,067,000.36      1,015,285.2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                     -        3,653,400.00      -3,653,400.00
事项产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573,212.66        1,941,972.60        463,953.84       1,197,124.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81,075.82              86,100.41      465,949.16        -99,327.94
入和支出
股份支付                                                       -      -103,860,000.00              -
所得税影响额                      548,207.65             988,776.90      446,881.23        316,968.3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92,180.83        5,601,596.11      -97,674,633.29     -1,857,246.18



            (三)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                          3.35                  2.75           2.23              2.33
  速动比率                          2.78                  2.24           1.66              1.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7.58%                 33.38%        41.58%            40.4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62                  7.51           7.18              5.81
  存货周转率(次/年)               2.85                  5.02           4.16              5.0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568.15           27,582.30         8,302.38         10,704.6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6,332.94           23,235.40         5,332.97          8,933.91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16,023.72           22,675.24        15,100.43          9,119.64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93                  2.43           1.37              2.57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1.51           0.66              2.3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6.50                  5.13           2.99              5.79
  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1.23%                 1.80%          3.77%             0.33%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1-2-72
      占净资产的比例

                  (四)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74,621.07        92.42%   63,624.27     91.88%    42,677.03    92.70%       26,630.67       91.37%
      非流动资产        6,122.50         7.58%    5,621.88     8.12%     3,361.25     7.30%        2,515.76        8.63%
       资产总计        80,743.57         100%    69,246.15     100%      46,038.28    100%         29,146.43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均超过90%。资产结构呈现以流动
           资产为主的特点。发行人主抓电踏车电气系统的开发设计、质量控制和系统总成,
           主要部件的技术参数及工艺流程图由发行人技术中心确定,并交由相关零件制造
           企业配套生产,发行人最后完成产品的组装、调试工作,其中压铸冲片、定子绕
           线、线束加工等生产环节由外协供应商完成。同时,因经营规模较小且产品呈现
           “多批次、小批量”的特点,公司目前的自动化生产程度偏低,生产设备净值较
           小。随着BBS中置电机、MAX中置电机等产品系列销售量的稳步增长,公司正
           着手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一方面有助于开拓新的境外高端客户,同时进
           一步稳定产品品质,提高经济效益。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金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16,389.14        73.60%      17,869.37     77.31%     13,486.97       70.45%         7,937.62          67.41%
预收款项             2,992.65        13.44%      2,389.83      10.34%      2,977.83       15.56%         1,731.34          14.70%
应付职工薪酬         757.55          3.40%       1,017.33       4.40%       781.07        4.08%             581.81         4.94%


                                                            1-2-73
应交税费              1,475.59      6.63%    1,811.20       7.84%       1,872.84       9.78%      1,129.52     9.59%
应付利息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653.14       2.93%     26.90         0.12%        24.05         0.13%       28.89       0.25%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合 计             22,268.07    100.00%   23,114.64     100.00%      19,142.76     100.00%     11,409.17    96.90%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           -          -               -          -               -      365.34      3.10%
递延收益                  -           -          -               -          -               -         -           -
    合 计                 -           -          -               -          -               -      365.34      3.10%
负债总计              22,268.07     100%     23,114.64      100%        19,142.76      100%       11,774.51    1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2019年6月末、2018年末、
             2017年末、2016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0%、100%、100%、
             96.90%。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银
             行借款,也未作为出票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的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的金额均为0;非流动负债主要是2016年末因Sunstar公司专利诉讼计提的预计
             负债。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
             务收入主要是租金收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60,162.66         99.96%   94,162.15      99.95%      61,419.00     99.80%     39,024.15    99.62%
其他业务收入           22.07        0.04%      47.93         0.05%        121.64       0.20%      147.25       0.38%
   合   计        60,184.73        100.00%   94,210.08      100.00%     61,540.64    100.00%     39,171.39    100.00%

                 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4,162.15万元、
             61,419.00万元、39,024.15万元,其中2018年度、2017年度分别同比增长53.31%、

                                                        1-2-74
               57.39%;2019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162.22万元,同比增长29.98%。
               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的产品最终消费地主要集中在欧洲市场,近年来,欧
               洲电踏车市场保持着较高的景气度,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了电机、控制器、电池
               等电踏车电气系统产品的需求;(2)2016年起,公司的产品结构由轮毂电机为
               主逐步向中置电机为主转变,发行人通过不断开发、升级中置电机产品,其质量、
               稳定性以及售后响应速度逐步得到欧美整车品牌商的认可,中置电机销售及占比
               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从单一电机制造商发展成为成套电气系统供应商,控制器、
               仪表的销售收入相应增加。2018年度,美国市场共享电踏车发展迅速,公司搭配
               轮毂电机和力矩传感器使用的新产品能较好地匹配共享电踏车在产品性能和成
               本中寻求平衡的要求,销售增幅明显,导致力矩传感器销量大幅上升。

                   (2)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
               年度、2016年度,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重分别为99.91%、99.81%、
               99.59%、99.2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电踏车电机:       17,680.29    70.71%   28,148.20       75.83%     20,094.54      78.53%        11,926.41      78.37%
   中置电机        11,665.03    46.65%   17,620.94       47.47%     12,351.28      48.27%        6,825.04       44.85%
   轮毂电机         6,015.26    24.06%   10,527.26       28.36%     7,743.26       30.26%        5,101.37       33.52%
传统电动车电机:       -           -         -                -         -               -          2.21         0.01%
套件:              6,749.14    26.99%   8,671.24        23.36%     5,364.65       20.96%        3,289.71       21.62%
     仪表           2,011.04     8.04%   2,618.39        7.05%      1,868.75       7.30%         1,099.86       7.23%
    控制器          1,081.17     4.32%   1,337.41        3.60%      1,107.01       4.33%          609.99        4.01%
     其他           3,656.93    14.62%   4,715.43        12.70%     2,388.89       9.34%         1,579.86       10.38%
电池:              575.82       2.30%    298.27         0.80%       130.16        0.51%             -               -
     合 计         25,005.26   100.00%   37,117.70      100.00%     25,589.35     100.00%        15,218.33     100.00%

                   从产品结构上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电踏车电机产品,
               电踏车电机产品贡献的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均超过75%。随着公司电踏车电气系统


                                                     1-2-75
整体配套能力的增强,套件产品的毛利贡献上升明显。2019年1-6月、2018年度、
2017年度、2016年度,套件产品的毛利占比均超过20%;经过几年的技术储备,
2017年度公司自主设计并OEM生产出的电池产品开始产生毛利贡献。2019年1-6
月,公司电池业务的毛利额为575.82万元,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公司对于电池
产品的目前定位主要在于磨合产品、锻炼团队。同时,电池产品销售业务刚刚起
步,业务模式为公司负责设计、开发,具体生产交由OEM工厂进行,电池业务
的毛利率水平较低。

    (3)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电踏车电机:          46.73%         42.38%      44.08%       40.60%
   中置电机           50.94%         45.42%      48.18%       44.84%
   轮毂电机           40.27%         38.11%      38.81%       36.04%
传统电动车电机:         -              -           -          0.61%
套件:                39.53%         36.67%      36.22%       35.43%
     仪表             38.44%         35.96%      34.57%       33.85%
    控制器            37.06%         33.71%      35.57%       31.28%
     其他             40.99%         38.03%      37.95%       38.65%
电池:                10.96%         7.29%       12.74%          -

主营业务毛利率        41.56%         39.42%      41.66%       39.00%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为41.56%、39.42%、41.66%、39.00%,随着公司中置电机产品收入贡献的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相对稳定。通过不断开发、升级电踏车电机产品,
报告期各年,公司电踏车电机的收入占比较为稳定,略有下降。为了满足客户“一
站式”的采购需求,公司的配套件收入占比持续小幅增长,随着适用于共享电踏
车的“轮毂电机+力矩传感器”的新产品的销售的快速增长,套件中的其他套件
收入增长较快;2017年度公司自主设计并OEM生产出的电池产品开始实现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图所示:


                                    1-2-76
    ②2017年度,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平稳,但由于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一站
式”的供应方式导致价格有所上涨,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度提高2.66个百
分点。

    ③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度下降2.24个百分点。主要系针
对从轮毂电机升级至中置电机的部分电踏车整车产品,发行人于2017年下半年推
出了低配版的中置电机。2017年度,Modest中置电机的销售数量为3,398台,销
售收入占中置电机MAX系列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为3.10%;2018年度,Modest
中置电机的销售数量达到39,530台,销售收入占中置电机MAX系列产品销售收入
的比例达到20.35%,拉低了中置电机MAX系列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此外,2018
年度,毛利率水平较低的电池业务收入增幅较快,拉低了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

    ④2019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1.56%,较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
率增加了2.14个百分点,主要系随着中置电机MAX系列产品制造工艺的成熟以及
产销量的提升,材料采购成本得到较好地控制。2019年1-6月,中置电机MAX系
列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达到49.54%,较2018年度中置电机MAX系列产品的毛利率
增加了6.23个百分点。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           可比公司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2-77
           安乃达                         -            18.27%         20.10%
              安乃达内销业务              -              -            16.12%
              安乃达外销业务              -              -            44.36%
电机产品
           发行人(电踏车电机)        42.38%          44.08%         40.60%
                    中置电机           45.42%          48.18%         44.84%
                    轮毂电机           38.11%          38.81%         36.04%
                    金米特             45.60%          49.59%         49.87%
仪表产品
               发行人(仪表)          35.96%          34.57%         33.85%

控制器产            英搏尔             23.98%          31.86%         28.40%
  品          发行人(控制器)         33.71%          35.57%         31.28%
           可比公司均值                34.79%          33.24%         32.79%
        发行人(主营业务)             39.42%         41.66%          39.00%
注:数据来自wind。安乃达于2018年2月23日终止挂牌,未再披露2017年年报,采用其披露
的2017年半年报数据。安乃达2016年年报中未披露内销、外销的毛利率数据,故暂采用其在
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2016年一季度的内销、外销的毛利率数据。截至2019年7月25日,
同行业公司的2019年半年报尚未披露。

    ① 电机产品

    安乃达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电踏车电机及控制系统的生产、销售,业务与
发行人最为接近,但其毛利率水平要远低于发行人,主要原因在于安乃达的产品
主要是用于国内传统电动车的轮毂电机,毛利率水平较低。根据安乃达的公开转
让说明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3 月,其内销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87.43%、85.48%、60.28%。安乃达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内外销毛利率
差异较大,其主要原因为内外销产品差异较大,外销产品主要应用于助力自行车
领域,多为定制品,产品外观、体积、性能等要求高,研发周期较长,一般产品
研发周期在一年左右;内销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领域,一般为通用型产品,
公司定价政策一般原则为 BOM 成本加利润,外销产品报价毛利率不得低于 40%,
而内销产品报价毛利率一般不得低于 10%,样品报价不得低于 15%。”2014 年
度、2015 年度、2016 年 1-3 月,安乃达外销的毛利率分别为 39.50%、40.19%、
44.36%,外销毛利率水平较高且呈增长趋势,最主要的外销客户为 Accell
Nederland B.V.。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3 月,安乃达向该客户销售产
品收入占同期外销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8.78%、83.35%及 94.07%。Accell Nederland


                                     1-2-78
B.V.是欧洲主要的电踏车品牌商之一,安乃达的外销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发行人同
期轮毂电机的毛利率水平,但略低于发行人同期中置电机的毛利率水平。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3 月,安乃达内销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2.54%、12.46%、
16.12%,远低于其同期外销业务的毛利率,内销的主要客户为国内主要的电动自
行车制造企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雅迪伟业车业有限公司等,产品
主要是传统电动自行车电机。发行人的内销产品及客户与安乃达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的内销产品主要是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内销客户主要是从事电踏
车装车装配业务的整车装配商以及从事电踏车电机外贸业务的外贸商,内销业务
的毛利率高于安乃达内销业务的毛利率。此外,报告期初,为了满足部分境内客
户对于传统电动车电机的采购需求,发行人有少量的传统电动自行车电机的销
售,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发行人传统电动自行车电机的毛利率水平远低
于安乃达的内销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主要系一方面发行人传统电动自行车电机的
销量较少,与发行人相比,安乃达的传统电动自行车电机产品具有规模效应;另
一方面,发行人的传统电动自行车电机主要委托关联方天津英朗生产,且该部分
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内的几大客户,相应的毛利率水平较低。2016 年 5
月起,发行人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同时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不再开展此类业
务。

    ② 仪表产品

    金米特主要从事电动车、电踏车仪表的生产、销售,产品也直接向欧洲出口,
主要境外客户 EUROSPORT DHS S.A、CYCLEUROPE INDUSTRIES SAS、
Inter-Union Technohandel GmbH 也是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同时,报告期内,金米
特一直是发行人仪表产品的主要供应商,由于其产品设计较好、质量水平较高,
议价能力强。报告期内,其毛利率超过发行人的仪表产品,并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③ 控制器产品

    英搏尔主要从事电机控制器的生产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中低
速电动车、场地电动车等领域,报告期前两年,英搏尔的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的
控制器产品的毛利率相近。2018 年度,英搏尔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有一定幅度的
下降。其中,电机控制器的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了 4.41 个百分点。加之新


                                   1-2-79
  产品电机、电源总成处于市场拓展及批量生产初期的阶段,毛利率水平较低,也
  对英搏尔的毛利率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电机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产品毛利率相
  接近;仪表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低于专门从事电踏车仪表业务的金米特;控制器产
  品的毛利率水平与英搏尔相近,因下游用户的巨大差异,控制器产品的毛利率变
  动趋势与英搏尔存在一定的差异。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毛利率较高的中置
  电机的销售贡献不断增加,仪表、控制器等配套电气系统的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超过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
  均水平。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33.57       21,884.86   12,363.04      7,715.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84       -3,472.09    -85.68         -24.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99.06      -4,732.55   -5,675.00       -80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99.97        -69.00      -665.09         87.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09.70       13,611.21   5,937.27       6,977.72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入生产所需原材料及委托加工商品、支付员工薪
  酬相关支出以及缴纳税款等业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应收账款规模控制合理,2016年、2017年、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
  额相应的逐年增长,表明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较强。2019年1-6月,受应
  收票据增加较多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占净利润的比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由购置固定资产、投
  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等业务形成。报告期内,除新增部分加工设备、检
  测设备以及购买Sunstar公司的专利权、募投项目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外,公司
  并未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目前使用的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不
  高、原值较低。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公司购置固定

                                       1-2-80
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98.96万元、3,693.98万元、195.35万元、158.10
万元。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公司累计用于银行理财
的资金分别为57,500万元、36,900万元、17,500万元、12,640万元,均在当期收回
本金及投资收益。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由吸收投资、股利分配产生。报告期各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数,系公司进行了较高金额的现金分红所致。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有限公司时期及改制设立时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
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三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
的股份比例分配。”
    2、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6 年 2 月 2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截至 2015 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进行了分配,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800 万元。

    2017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截至 2016 年末的未分配利
润进行了分配,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8,000 万元。



                                  1-2-81
    2018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末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在提取了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向全体股东分配
现金股利 2,000 万元。

    2018 年 9 月 21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末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000 万元。

    2019 年 2 月 10 日,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末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000 万元。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项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
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如下原则执行股利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①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②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③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④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的方式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1-2-82
    (3)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以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净利润弥补。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审计
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
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并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


                                 1-2-83
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
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是指: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1-2-84
    (6)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
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7)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当年用于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当年实际发展情况和需
要,主要用于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补充公司资本以增强公司
资本实力,用于合理业务扩张所需的投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需求,具体使用
计划安排、原则由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发展计划和公司发展目标拟定。

    (8)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
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②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

    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
通过。

    ④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85
    ⑤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
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
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9)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
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0)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
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2、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
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如果在2018年至
2020年,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则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并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需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


                                 1-2-86
业。




       1-2-87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2月10日召开的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000万股,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
    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一、项目简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轻重缓急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报批情况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
                             42,644.80       38,430.96     苏园行审备【2018】122 号
生产建设项目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23,944.24       23,944.24     苏园行审备【2018】124 号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
                             13,407.94       13,407.94     苏园行审备【2018】125 号
造项目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5 号;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12,974.88       12,974.88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6 号;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7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

         合计               127,971.86       123,758.0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
    求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行筹措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将超出部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自筹资金。




                                          1-2-88
二、项目发展前景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电踏车行业作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一个分支,最早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
初发源于日本,世界上第一款电踏车由雅马哈公司研发制造。其后松下、三洋、
普利司通、本田等公司也推出了运用相同技术的产品。在被誉为全球自行车文化
中心的欧洲,德国的博世、马牌等公司也相继推出了使用动力辅助系统(PAS,
Power Assist System)的电踏车,加速了这种产品在欧洲的普及。电踏车在中短
程出行市场兼具便捷性、舒适度和低成本的特点。目前,电踏车在欧洲、北美和
日本等国外市场蓬勃发展,每年市场需求约300万台,并将保持稳定增长,加之
待开发的中国市场,未来电踏车市场将催生其配套的电机及电气系统需求呈现跨
越式增长。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解决公司产能瓶颈,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轮毂电机、中置电机的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受
公司经营场地限制,面临产能瓶颈。除了产能绝对数量所面临的增长瓶颈之外,
公司产品从“多批次、小批量”逐步发展到部分中置电机拳头产品能够大批量生
产。原有的自动化水平偏低的装配线需要公司升级至更先进、更高效、产品一致
性更好的组装生产线。为了打破产能瓶颈、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新建充足的电
踏车电机尤其是中置电机装配产能显得十分必要。

   2、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因经营规模较小且产品呈现“多批次、小批量”的特点,公司目前的自动化
生产程度偏低,生产设备净值较小。同时,公司电机产品的定子绕线主要通过外
协加工来实现。随着BBS中置电机、MAX中置电机等产品系列销售量的稳步增
长,公司正着手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部分量产型号的绕线拟通过全自动
绕线装置来实现,并在整机装配流水线上增加机械手臂、自动检测等自动化设备,
一方面能够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同时降低人工成本;另一方
面也有助于缩小与国际知名品牌在制造过程上的差距,开拓新的境外高端客户,

                                 1-2-89
最终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3、顺应公司快速发展,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锂离子电池组是电踏车电气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动力源发挥作用。锂
离子电池组的额定电压、额定容量、充放电倍率特性以及BMS系统的设计与整体
电气系统效能的发挥密切相关。同时,公司在电气系统设计阶段往往也会将电池
组的外观、性能、一致性等因素考虑在内。

    报告期内,得益于长期的经营和口碑积累,公司的中置电机和轮毂电机两大
类主打产品产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推动了公司对电池组配套的需求增长。公司
急需通过本项目建设,形成锂离子动力电池组的规模化生产能力,配套公司的各
类电机产品出售,与电机、控制器、仪表等组成电气系统成套产品,具有兼容性
更好,品质更有保障,整体美观及舒适度更佳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
购服务。

    同时,公司新型号电机产品推出较快,根据每款电机所配套的车型不同,电
池组的性能、外观会存在差异,需要进行同步设计、开发。公司自主生产电池组
有助于解决OEM供应商反应能力慢以及供应不及时的问题。

    4、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需要

    在下游市场旺盛需求的带动下,公司业务呈现高速增长态势。随着公司销售
规模的扩大和研发任务的增加,现有研发条件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突出
表现在人员、设备、场地的不足等诸多方面。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研发
创新能力是公司占领技术创新至高点的关键要素,同时也是构筑令同行业竞争对
手短时间内无法达到的技术水平需要采取的必要手段。因此,公司迫切需要补充
新的研发人才、购置先进研发设备,拓宽研发场地,建立一个设施先进、高效运
营的研发平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踏车电气系统前沿应
用技术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还有利于
促进公司产品升级,扩大技术创新优势,巩固公司在电踏车电气系统领域的竞争
优势。


                                 1-2-90
    5、加大海外营销投入,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影响力

    就全球范围而言,电踏车的终端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及日本。搭
载公司电气系统产品的整车目前主要销往欧洲和美国地区。尽管公司先后在荷
兰、美国、波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但仍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海外营销投入,提升
海外市场的影响力。境外市场营销项目是公司继续提升海外市场影响力的具体措
施,对于公司的全球性销售网络完善、海外客户关系维护、品牌管理、技术服务
体系建设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该项目所需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海外营销团队
扩充、办公场所扩大、相应的软硬件设施购置安装及宣传推广资金等。该项目的
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海外市场份额,提升八方品牌在电踏车主要销售市场的品牌
认知度和美誉度。

    6、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巩固国际市场的竞争地位

    近年来,电踏车整车市场维持着较高的景气度,电踏车在欧洲市场发展最为
成熟,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发展也较快。相应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实现了
快速增长,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同时,公司与博世、禧玛诺等国际知
名集团直接竞争,品牌、资金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
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未来经营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为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充核心产品产能、提升锂离
子电池组的自主配套能力、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以及加大海外市场的营销推
广力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具有切实的
可行性。具体分析如下:

    从行业发展前景上分析,欧洲地区的电踏车在经历了初期(2006—2010年)
的“井喷式”发展后,目前已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年增长率稳定在15%-25%左右;
日本的电踏车产品年消费量约50-60万台,电踏车的产量在逐年增加,未来随着
日本全面进入高龄化社会和减少汽车废气排放呼声的加强,日本电踏车的需求量
将持续扩大;除购买电踏车整车产品,美国消费者热衷于购买电踏车的电机和配


                                 1-2-91
套电气系统产品进行DIY改装。目前美国市场的年消费量大约为25-30万台;尽管
国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纯电力驱动为主,而兼具人力骑行和电机辅助动力的电
踏车将成为人们进行较长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选项。如今已有部分企业开始在国
内尝试推广电踏车,电踏车国内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受益于电踏车市场的较
高景气度,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处于较
高水平,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本次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
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中置电机和轮毂电机产能,实现公司业务规模
的稳步扩张,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实力。

    从技术水平上分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系国际上少数能够独立研发针对
电踏车的力矩传感器的制造商之一。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电踏车电机及
电气系统的研发,近年来尤其注重对具备“一体机”属性的中置电机系统的研发、
升级。公司于2012年成功研发BBS中置电机,后续推出BBS02、BBS-HD等同系
列产品。于2014年成功推出MAX中置电机,后续推出内置速度传感器的M300中
置驱动系统;内置力矩传感器的M500及M600山地车中置驱动系统、M620大功
率中置驱动系统、M445无链中置驱动系统、M800公路车驱动系统等。目前,公
司正在着力自动变速中置驱动系统的开发。发行人在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的电气系
统上有着丰富的产品系列以及深厚的技术储备。同时,2016年起,公司组建自己
的锂电池技术队伍,自主研发出“一种可全自动化锂电池模组设计”、“一种可
集电池、电机、电控的模组电池”、“一种锂电池BMS的核心算法”等核心技术。
“锂电池充电连接器”、“锂电池模组”、“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安装结构”已获
得实用新型专利。因此,公司有着良好的技术储备,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自主
创新能力。

    从研发能力上分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94项境内专
利,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68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此外,发行人
还拥有1项欧洲专利。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的研发机构和激励机制,形成了较强的
自主创新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
本次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还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设计能力,助力公
司产品的不断升级和技术的持续创新。



                                 1-2-92
    从销售渠道上分析,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业内知名的电踏车品牌商或整车装
配商。电气系统系电踏车的关键部件,对该类供应商的选择,客户往往有着较为
严格的认证过程,不仅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品质等有着诸多标准,而且对供应
商的售后服务水平以及新产品开发能力等也有着较高要求。一旦通过其认证,双
方将会形成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目前,电踏车最终消费市场集中在欧洲、
美国及日本地区,发行人组建了专业的营销团队,专门聘请欧洲网站设计师设计
官网页面,以符合境外客户的浏览习惯,并在官网上实时发布产品信息,并综合
采用聘用海外营销人员、参加国际展会和各品牌商的招标会、在境外通过当地杂
志、媒体进行广告等营销方式,在海外搭建起多层次的营销网络,建立了立体化
的客户结构。锂离子电池组项目投产后,可以利用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优势,为
客户提供电踏车电气系统的“一站式”采购服务。

    从财务状况上分析,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还将
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外延扩张的需要。

    从管理能力上分析,公司重视运营管理工作,在日常生产各环节中始终强化
运营管理。公司主要管理层从事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生产、研发多年,
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管理能力。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
系。公司非常注重内部生产工作流程及制度管理,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公司从原
材料采购到生产、出厂检验及售后服务均严格遵循质量体系控制程序,对来料采
购、生产过程、出厂质检和售后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控制。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投资项目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和现有经营规
模、技术水平、研发能力、财务状况、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1-2-93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公开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
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
和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
行人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着眼全球竞争,在电踏车电机领域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产品电踏车电机在欧洲市场的占有率排名较高,与德国的博世和日本的禧
玛诺同在第一序列,是国内唯一改变电踏车电机全球竞争格局的企业。虽然公司
拥有了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品牌知名度,但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欧洲市
场上,公司与博世、禧玛诺直接竞争,在品牌上还处于落后地位,有较大的竞争
压力;国内市场上,尽管目前竞争优势地位较为明显,但随着本土企业不断成长,
公司在部分型号电机产品的行业龙头地位将受到挑战。同时,虽然公司电机产品
的强势地位带动了包括控制器、仪表、电池在内的配套电气产品的销售,但在电
踏车配套电气系统领域的技术积累仍需进一步加强。

    发行人面临国内外的竞争压力,若不能及时予以准确应对,公司将存在市场
份额下降、毛利降低的市场竞争风险。

    2、新产品开发风险

    电踏车电气系统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必须与下游客户需求紧密结合,随时
掌握电踏车电气系统产品的最新技术和生产工艺以及下游最新动态,是企业进入
高端主流市场和抢占未来市场的有效途径。

    如果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方向选择出现偏差,对客户需求把握不准确,或
公司经营、管理模式不能随“工业 4.0”大趋势的到来而与时俱进,则可能导致
公司失去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1-2-94
       3、外协加工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国内电机行业已经根据产业化的需要,实现了专业分工和协
作配套。发行人主要产品电踏车电机在生产加工环节遵循了整机装配与部件制造
专业分工协作的行业特性。发行人主抓电踏车电气系统的开发设计、质量控制和
系统总成,主要部件的技术参数及工艺流程图由发行人技术中心确定,并交由相
关零件制造企业配套生产,发行人最后完成产品的组装、调试工作。
    公司电机产品生产中定子绕线、压铸冲片、线束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况,受托
加工企业按照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技术参数进行加工。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多家
外协配套商,多年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目前供货一直较为及时,
质量也有保障。但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对外协加工的需求亦
将随之增加。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这些外协厂家不能按期、按质、按量
交货,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产品质量及订单的如期完成,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保持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核心人员稳定是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特别是高创新能力、高稳定性的技术研发团队。核心员工激励及引进的措施对公
司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尽管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若公司未能采取更多激励措施吸引更多技
术研发人员,同时尽可能地稳定已有的技术研发和核心人员团队,可能出现核心
研发人员的流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一定不利影
响。

       5、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持续保持
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
护工作,实施有力的技术保密措施。尽管公司的技术、产品均系独立研发形成,
但在技术研发及专利申请过程中无法完全知悉竞争对手相关技术研发的进展,可
能会面临涉及侵犯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就相关诉讼作出抗辩的法律
和行政程序可能涉及高昂的成本并耗费时间,诉讼的不利裁决也可能导致公司须

                                1-2-95
支付赔偿、重新设计产品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6、海外子公司的运营风险

    目前,公司在荷兰、美国、波兰设有全资子公司。海外子公司所在国在政治、
经济、法律、文化、语言及意识形态方面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若海外子公司所
在地的招商政策、用工政策、政治、经济与法律环境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或
公司无法建立与当地法律、风俗、习惯所适应的管理制度并予以有效实施,将对
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风险。

    7、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较为规范的业务管理
体系,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培养了一批经营管理人才。
    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特别是募集资金到位后,新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
公司的产能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现有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管理体系将面
临考验,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难度也将增加。如果未来公司的业务管理体系及
管理层的业务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则公司未来的生产经
营和业绩提升将会因此受到影响。

    8、技术、产品面临淘汰或替代风险

    电踏车产业中技术及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可能会导致公司现有产品受到冲
击。目前,电踏车电驱动系统中以力矩传感器作为主要的脚踏力度信号采集器、
以FOC矢量控制技术作为控制器的主要控制原理、以锂离子电池作为主要动力
源,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以及产品应用的不断创新,未来并不排除采用新技
术方案取代现有技术,如此整个电踏车电驱动系统面临着大的调整。公司如不能
紧跟科技的最新发展趋势,增强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及时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
现有的产品和技术存在被淘汰的风险,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9、最终消费市场集中在境外的风险

    电踏车的终端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日本,其中欧洲市场最为成

                                 1-2-96
熟。2017年度,电踏车整车销量达到208.8万台。Bike Europe杂志发布了欧洲自
行车白皮书,预计2018年欧洲市场已经售出超过250万辆电动自行车。目前,公
司的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产品主要直接销往欧洲市场或者销售给整车装
配商再整体销售至欧洲市场。受益于共享电踏车的发展,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销
售增速较快。日本市场是电踏车的发源地,日本民众更加青睐本土品牌,国外品
牌很难受到认可,目前公司正在加速进入日本市场。如果国际市场需求出现大幅
度不利变动或是相关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将对公司产品的出口产生影响。

       (二)财务风险

       1、盈利增速下滑风险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
快速增长。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
入分别为 60,184.73 万元、94,210.08 万元、61,540.64 万元和 39,171.39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6,023.72 万元、22,675.24 万元、15,100.43 万
元、9,119.64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2017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53.09%、
57.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50.16%、65.58%。

    行业发展、市场需求、贸易政策、客户稳定、技术研发、有效营销、产品质
量等任意因素的不利变动,均可能造成公司经营及盈利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公司
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盈利能力出现波动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 41.56%、39.42%、41.66%、39.00%。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相对稳定,
通过不断开发、升级电踏车电机产品,公司电踏车电机的收入占比较为稳定。随
着公司中置电机产品收入贡献的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维持在较高的水
平。

    但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调,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上涨不能通
过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售价等转嫁,则公司的产品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存在


                                   1-2-97
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19 年 6 月末、2018 年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分别为 16,957.19 万元、14,550.79 万元、9,152.73 万元、6,995.71 万元,随着营
业收入的增长而呈增长趋势;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18%、15.45%、
14.87%、17.86%,相对于营业收入而言占比不高。报告期前三年总体呈下降趋
势。2019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营业收
入金额仅有半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各报告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比例较高,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
速增长,应收账款价值可能持续增加。若出现客户违约或公司内部控制未有效执
行的情形,将发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提高的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
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2019 年 6 月末、2018 年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
别为 12,824.76 万元、11,834.46 万元、10,883.26 万元、6,348.07 万元,2018 年末、
2017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较上年末同比增长 8.74%、71.44%,2017 年末,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大幅增长,与公司的产销规模的扩大基本相匹配;2018
年度,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管理,存货规模控制较好。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速,2018 年末、2019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持续小
幅增长。
    虽然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来组织存货管理,
但是较大存货规模还是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压力并影响到公司持续增长。同时,
一旦下游市场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也有可能产生存货积压和减值的压力。

    5、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
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人民币处于升值或


                                    1-2-98
贬值趋势时,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竞争力下降或上升;另一方面,自确认销售收
入形成应收账款至收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直接影响
公司业绩。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2016 年,公司直接出口销售收入
分别为 33,945.03 万元、41,522.97 万元、26,843.60 万元、17,920.40 万元,占同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42%、44.10%、43.71%、45.92%;同时,公司
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299.97 万元、69.00 万元、665.09 万元、-87.08 万元,若美
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汇兑损失增加,汇兑损益对公司的业绩有一定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品牌认可度的不断提升、营销网络的不断完善以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竣工投产,公司境外销售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6、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39 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
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和(财税【2018】32 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比例
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适用的主要出口退税率如下: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增值税退税率(%)
  85013100             电机                    台       13.00、16.00、17.00、
  85312000            显示板                   个       13.00、16.00、17.00、
  90328990            控制器                   个       13.00、16.00、17.00、
  85444211            连接线                   千克     13.00、16.00、17.00、
  90292090           速度传感器                个       13.00、16.00、17.00、
  85059090            感应盘                   个       13.00、16.00、17.00、
  87141000      摩托车及机动脚踏两用           千克         13.00、16.00
  73181590         其他螺钉及螺栓              千克          5.00、1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适用的主要出口退税政策未发生变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8 年 4 月 4 日颁布的财税【2018】32 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
率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原适用 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7%的出口货物,出
口退税率调整至 16%。原适用 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1%的出口货物、跨境
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19

                                    1-2-99
年 3 月 20 日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
关总署[2019]39 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原适用于 16%税率且退税率为 16%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3%。”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2016 年,公司收到出口退税金额为 2,410.83
万元、2,261.15 万元、1,965.87 万元、768.32 万元,公司出口退税金额占当期利
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2.50%、8.36%、24.52%、7.34%。除 2017 年度因确认股份
支付费用导致利润总额同比下滑,进而引起出口退税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同比大幅上升外,公司出口退税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如果未来国家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的需要,调低此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7、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2014 年 10 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
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编号为 GF201432001012),公司自 2014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
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7 年 11 月,公司
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 税 务局和江苏 省地 方税务局 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编号为
GR201732001695),公司自 2017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
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
化,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延续,则公司无法持续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率或将增加,将对企业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三)贸易政策风险

    电踏车的终端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日本。目前,公司的电踏车
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产品主要直接销往欧洲市场或者销售给国内的整车装配商
再整体出口至欧洲市场。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European Bicycle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 EBMA)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代表欧盟电动车生产商,请求欧委会
根据《欧盟反倾销规则》第 5 条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助力自行车(EPACs,或高
速 EPACs,总称为电动自行车 electric bicycles or e-bikes)采取为期 5 年的反倾销

                                   1-2-100
 措施。2019 年 1 月 18 日,欧委会对我国电动自行车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终
 裁,终裁自 2019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征税产品为电动自行车(Cycles, with pedal
 assistance, with an auxiliary electric motor ),被征税产品欧盟海关税则号为
 87116010、87116090,拟定国内企业的最终合并税率为 18.80%-79.30%。

        贸易政策变动前后,发行人欧洲市场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
                 影响后             影响前                      影响后           影响前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2018 年 7-12 月   2017 年 7-12 月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直接销售         28,202.26          17,440.68     61.70%        18,994.78        11,869.09         60.04%
间接销售         20,851.24          21,641.89     -3.65%        18,021.98        13,416.69         34.33%
 合计            49,053.51          39,082.57     25.51%        37,016.76        25,285.79         46.39%

        欧洲电踏车市场持续保持较高的景气度,上表数据显示公司欧洲市场收入保
 持增长,基本不受欧委会反倾销的影响,主要原因如下:

        (1)欧委会本次反倾销措施仅针对电踏车整车,未涉及电机等主要零部件,
 公司外销并直接出口欧盟的业务基本不受影响,并持续保持增长;

        (2)由于电气系统作为电踏车的主要部件,往往由品牌商选择或指定,一
 旦国内的整车装配商出口欧盟受阻,欧盟的品牌商会在中国以外地区寻找新的整
 车装配商,且境内具备一定规模的整车装配商为境外品牌商服务多年,也会采取
 包括与境外整车装配商合作、在境外投资设厂等应对措施。

        发行人的主要境内整车装配商客户大多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欧委会反倾销
 政策的影响。尽管发行人欧洲市场的销售金额保持持续增长,但内、外销的结构
 发生了变化,其中外销的比例逐步提升,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7-12 月             2018 年 1-6 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收入            26,217.63       43.58%      25,922.79      54.15%      26,716.40     57.72%
    外销收入            33,945.03       56.42%      21,951.92      45.85%      19,571.04     42.28%
  主营业务收入          60,162.66       100%        47,874.71       100%       46,287.44      100%


                                                  1-2-101
         欧委会采取的反倾销政策使得发行人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动,内销业务比重下
 降,外销业务比重上升。此外,境内整车装配商的应对措施需要磨合期,短期产
 能可能无法跟上,采购需求有所降低。贸易政策影响前,2018 年 7-12 月,发行
 人欧洲市场的销售规模为 37,016.76 万元,同比增长 46.39%;贸易政策影响后,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欧洲市场的销售规模为 49,053.51 万元,同比增长 25.51%。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欧洲市场的销售增速下降,除因基数增大导致增长率变低
 外,欧委会的反倾销措施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发行人的收入增长。

         2018 年 7 月 6 日,美国对中国 340 亿美元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年 8 月
 23 日,美国对中国 160 亿美元商品加征 25%关税。电踏车电机及整车在第二批
 160 亿美元的征税商品清单中。电踏车在美国多用于休闲娱乐以及公共租赁,美
 国的共享电踏车市场发展迅速,两大网约车公司 Uber 和 Lyft 通过收购兼并纷纷
 介入共享电踏车市场展开竞争。与欧洲市场相比,美国市场的消费者对价格的敏
 感程度相对较低,美国本土目前没有成熟的电踏车制造产业,短期内仍需依赖从
 中国进口。Uber 表示“2017 年进口到美国的电动自行车有 96%产自中国。美国
 企业无法在本土或第三国找到替代方案”。同时,美国市场更偏好于大功率、大
 扭矩的电踏车产品,发行人的产品优势较为明显。此外,发行人能够将轮毂电机
 和力矩传感器搭配使用,可以较好地匹配美国市场上高速增长的租赁车对产品性
 能和成本中寻求平衡的要求,可替代性较低。2018 年 12 月,Uber 向美国贸易代
 表办公室提出申请,希望对其在中国采购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关税豁免。

         贸易战前后,发行人美国市场的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
              影响后           影响前                    影响后            影响前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2018 年 7-12   2017 年 7-12 月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月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直接销售       1,454.37         145.90        896.86%     116.58           104.62        11.43%
间接销售       9,017.22        5,627.39       60.24%     10,001.59        5,340.88       87.27%
  合计        10,471.59        5,773.28       81.38%     10,118.17        5,445.50       85.81%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发行人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金额
 (包含直接销售与间接销售)分别为 5,633.31 万元、9,392.29 万元、15,891.45 万


                                              1-2-102
 元、10,471.59 万元,持续快速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44%、
 15.29%、16.88%、17.41%,占比不高。其中销售至美国市场的产品主要是配套
 共享电踏车的“力矩传感器+轮毂电机”产品以及大功率电机产品,发行人的优势
 较为明显,可替代性较低。同时,美国市场没有成熟的电踏车制造产业,短期内
 仍需依赖从中国进口,中美贸易战对发行人美国市场的业务影响较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美国客户关于未来交易价格或
 其他事项变更的请求。若加征关税持续时间较长,客户要求发行人承担一定的关
 税,降低采购价格,可能会公司对美国市场的收入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进
 而影响整体盈利水平。假设欧洲市场 2019 年下半年的销售金额根据谨慎预测取
 得,其他因素不变;则因美国贸易战不同关税承担水平对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承担    2019 年度美国市   2019 年度欧洲市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关税      场销售金额        场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影响率   利润总额    影响率
0%          20,589.76        95,514.16         117,481.26        -    35,277.81       -
5%          20,083.86        95,514.16         116,975.35    -0.43%   34,826.99   -1.28%
10%         19,577.95        95,514.16         116,469.44    -0.86%   34,376.18   -2.56%
15%         19,072.04        95,514.16         115,963.53    -1.29%   33,925.36   -3.83%
20%         18,566.13        95,514.16         115,457.63    -1.72%   33,474.54   -5.11%
25%         18,060.22        95,514.16         114,951.72    -2.15%   33,023.73   -6.39%

       注:上表数字仅用于分析美国贸易战的影响,不代表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清华持有公司 54%的股份,持股
 比例超过半数,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预计本次发行后王清华仍持有
 约 40.5%的股份,仍处于控制地位。若王清华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
 使表决权及管理职能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予以不当控制,可
 能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
 控制地位损害本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1-2-103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锂离子
电池组生产项目、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达产后,电机及
配套电气系统产能尤其是中置电机产能将在短期内大幅提高,尽管公司针对新增
产能消化制定了中长期营销战略和人才储备计划,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可能存在市场环境、
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不能在
预定期限内顺利消化的市场风险;“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建设达产后,公司
将正式介入锂电池 PACK 生产领域。尽管公司已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客户储备,
也通过 OEM 的方式开展了部分生产活动,但毕竟未正式进入电池 PACK 生产领
域,可能在原料采购及存储管理、工艺技术路线选择、生产过程管理等方面出现
估计不足的情况,从而导致锂电池 PACK 项目无法按期达产、新增产能不能在预
定期限内顺利消化的运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中的建设投资金额为 65,915.67 万元,主要新建厂房办
公楼、设备以及生产、管理软件采购,募投项目最高每年将产生折旧费用 4,815.30
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
因为资产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2、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本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但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
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
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1-2-104
       1、Eurosport DHS S.A.

    八方有限与 Eurosport DHS S.A.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根据 Eurosport
DHS S.A.订单的数量、价格、规格等要求提供自行车组件、配件等产品。合同有
效期为: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如无特别说明则合同自动延续。

       2、Inter-Union Technohandel GmbH

    2017年5月2日,八方有限与Inter-Union Technohandel GmbH签订合同,约定
公司根据Inter-Union Technohandel GmbH订单要求提供电子组件产品。合同有效
期至2017年12月31日,之后自动延续至下一自然年,除非某一方在下一自然年结
束前1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

       3、宝岛车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八方电气与宝岛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公司
为宝岛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电动车电机。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金华卓远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八方电气与金华卓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公司
为金华卓远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电动车轮毂电机套组。合同自2018年1月1日起无固
定期限。

       5、天津市爱轮德自行车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八方电气与天津市爱轮德自行车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
公司为天津市爱轮德自行车有限公司提供电动车电机。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年有
效。

       6、深圳市喜德盛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八方电气与深圳市喜德盛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货
协议》,公司为深圳市喜德盛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电动车电机。合同有效期
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采购合同


                                  1-2-105
    1、杭州蓝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八方电气与杭州蓝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合同
书》,杭州蓝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符合订单要求的货物,合同期限为:
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重新签定新的采购合同为止。协议终止日期以任何一方发
往另一方《协议终止通知书》为准。

    2、无锡市豪达工艺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八方电气与无锡市豪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合同
书》,无锡市豪达工艺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符合订单要求的货物,合同期限为:
自2017年10月30日起至重新签定新的采购合同为止。协议终止日期以任何一方发
往另一方《协议终止通知书》为准。

    3、泰州市新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八方电气与泰州市新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合
同书》,泰州市新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符合订单要求的货物,合同期
限为:自2017年10月18日起至重新签定新的采购合同为止。协议终止日期以任何
一方发往另一方《协议终止通知书》为准。

    4、上海海固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八方电气与上海海固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合同
书》,上海海固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符合订单要求的货物,合同期限为:
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重新签定新的采购合同为止。协议终止日期以任何一方发
往另一方《协议终止通知书》为准。

    5、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八方电气与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合
同书》,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符合订单要求的货物,合同期
限为: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重新签定新的采购合同为止。协议终止日期以任何
一方发往另一方《协议终止通知书》为准。

    (三)资产购买合同


                                  1-2-106
    2017年12月28日,发行人与Sunstar Engineering Inc.及Sunstar Singapore Pte
Ltd签订《Sunstar’s European and Chinese Patents Sales and Assignment Agreement》
(编号:17JPJSY39BF171201),约定以150万美元向对方受让一项欧洲专利(专
利 号 : EP2143628 ) 、 两 项 中 国 专 利 ( 专 利 号 : CN200780052287.0 、
CN201310159511.3 ) 以 及 一 项 中 国 专 利 申 请 权 ( 专 利 申 请 号 :
CN201610012517.1)。根据该协议,发行人应于协议签订后的60天内支付100万
美元,收到专利权属证明原件后45天内支付其余50万美元。公司授予Sunstar
Engineering Inc.和Sunstar Singapore Pte Ltd.上述专利普通使用许可,Sunstar
Engineering Inc.和Sunstar Singapore Pte Ltd.被允许授予Sunstar Suisse S.A.和
Sunstar Guangzhou Ltd.分许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向对方支付150万美元专利转让款,
相关专利权利人已变更为发行人。

    (四)房屋租赁合同

    2018年10月24日,八方波兰与PDC Industrial Center 50 Sp. z o. o.签订了《租
赁协议》,约定八方波兰自2019年5月1日起承租位于波兰弗罗茨瓦夫省科比耶茨
市物流广场路8号的仓储及办公区域。租赁期限为自2019年5月1日起7年。租赁面
积包括仓库4,903平方米、办公802平方米、公共区域15平方米,第1-11个月租金
合计22,863.81欧元,第12个月起仓库及公共区域每月租金为4.57欧元/平方米,办
公区域每月租金为9欧元/平方米。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2-10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八方电气(苏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
                                              0512-87171278    0512-87171278    周琴
州)股份有限公司       镇和顺路 9 号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区(新市区)北
                                                                               王鹏、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京南路 358 号大成      021-33389888      021-54047982
                                                                                 学圣
荐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                                        徐晨、马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
                       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021-52341668      021-52433320   敏英、高
(上海)事务所
                       23-25 楼                                                  菲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施琪璋、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010-66001391      010-66001392
                       外 经 贸 大厦 901-22                                      李飞
合伙)
                       至 901-26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家嘴东路 166 号中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公司上海分公司         国保险大厦 3 楼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金树街支行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9 月 24 日
询价推介时间                                    2019 年 9 月 26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10 月 29 日
                                                申购日期 2019 年 10 月 30 日,缴款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9 年 11 月 1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2-10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发行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 9 号
    电话:0512-87171278
    联系人:周琴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239 号
    电话:021-333898888
    联系人:王鹏、黄学圣




                                  1-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