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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和实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9-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祥和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496 号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 3,1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17 元,已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48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343.7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41.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字[2017]33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将不超过3,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
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
度。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存在
证券投资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查阅了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信息披露文
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
对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祥和实业本次以募集资金不超过 3,420.00 万元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1、已经祥和实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已经祥和实业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祥和实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祥和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明强                      李彦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