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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和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台祥和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诚
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
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董事会聘任汤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汤文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陈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汤娇女士、汤克满先生、鲍晓华女
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郑远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赖金广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
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马国维    朱加宁    刘翰林
                                                        2018 年 9 月 11 日